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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传承、创造和应用并不是新的概念,而将这三项使命汇集于一个组织,确是美国的独创。
美国不乏创新,由赠地院校(主要通过其所属的农学院)负责的教学、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独特的农业服务体系,开启了世界范围的“第二次学术革命”,既完善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又实现了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有机统一。伴随着以赠地院校为依托的美国农业服务体系的成长,赠地院校不仅为美国提供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承担者,而且开创了单科性学院向综合性大学和研究型大学转变的路径。
许多国家曾经复制过美国的做法,但鲜有成功的案例。借鉴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的经验,以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和农村地区的发展,需要更有力的工具。
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组织分析新制度主义,本研究提出两个理论假设:
(1)特定冲突是制度起源的微观基础。这里的“特定冲突”虽然与基于有限理性的利益算计及权力博弈密切相关,但并不仅限于利益和权力的主题,也可以是文化和价值观之间的矛盾。冲突引发博弈,当博弈达到一定程度的均衡,在一些非控制性因素的触发和引导下,最终形成广为接受的制度。
(2)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共存互补,合法性与效率之间的张力是制度变迁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合法性机制和效率机制在运行时都需要耗费组织有限的资源,在过程和效果上也存在不一致,但二者却有共同的目标:使组织运行得更好。因此具有了共存互补的基础,而二者之间的张力对制度变迁的方向具有重要的影响。如果组织对合法性的追求超过了效率,则制度将沿最强势的权力中心和主流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方向演进,存留下来的制度将不一定是效率最高的但一定是最符合权力中心要求的;如果组织对效率的要求超过了合法性,则既有的制度就构成约束,新的冲突会不断涌现,制度的演化将重新进入假设1所规定的情况,开始新的循环,新的制度将会在新的冲突中产生。
对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产生和成长经历的考察验证了上述假设,且有如下发现:
(1)美国独立后至南北战争爆发前,高等教育内部和外部聚集了至少六项冲突: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教学内容、教育理念、政治权力、地域诉求和经济利益等,这些冲突成为赠地院校得以创设的微观基础,从英国继承来的赠地兴学的传统为解决上述冲突,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选项。通过分析美国农业试验站系统和合作推广系统建立的背景,整体来看,经济冲突、政治冲突和文化冲突等构成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制度演变的微观基础。
(2)在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形成的过程中,政府权力中心、市场权力中心和学术权力中心都发挥了它们独特的作用,为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广阔的机会空间,并形成了赠地院校关注教育民主、注重实践、与政府紧密联系和全国性网络等四项组织优点。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在更宏大背景下的合法性也因此建立起来。
(3)以赠地院校为主体的美国农业服务体系创立了一种研究和开发系统,在横向上分为教学、研究和推广等三项职能,纵向上分为联邦政府(通过农业部)、州政府(通过赠地院校农学院和农业实验站)、区域或郡合作推广办公室等三个层次。从农业服务体系的现状上来看,受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的共同作用,无论是组织架构、资金分配、人员配备还是服务内容均与原制度设计有所差异,制度变迁的方向依赖于合法性与效率之间的张力。
(4)“威斯康星思想”的形成得益于其与正式制度的恰当衔接、与其它非正式制度的良好互动和与非制度性因素的契合。它的实践发展证明了效率机制与合法性机制可以共存互补。
美国赠地院校及其农业服务体系产生和成长为中国带来的启示在于:
(1)决策层的制度设计需要在广阔的背景下进行并选择关键控制点。宏观制度建设应考虑到与经济、政治、文化观念体系等制度环境相匹配,而且要通过控制资源及分派条件和组织架构的设计把握制度运行的关键节点。
(2)政府应采取多样方式在教育与农业等基础性和长远性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
(3)社会系统内应强化政府、学术与市场力量之间的相互制衡。
(4)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共同拓展农业服务体系的内涵。应扩大农业教育范围;整合农业科研资源;扩充农业推广的容量。
(5)应延伸高等教育在地区发展中的边界。
(6)应加强大学师生参与社会服务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