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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渔业经济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海洋环境污染不断加剧,海洋捕捞能力不断增强,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生产资料成本日益上涨,捕捞渔民返贫现象严重,出现了渔船停港、渔民失业的现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以来,中国与邻国逐步开始海上边界谈判,进行海洋划界和渔业资源分配与管理。随着双边海洋划界和渔业协定的实施,大批渔民被迫退出传统作业渔场,每年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与渔业相关的第二、第三产业经济损失巨大。大批渔民转移到近海生产,进一步加剧了近海捕捞作业强度。捕捞效益的持续下降和双边渔业协定生效导致作业渔场的减少,给沿海渔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沉重压力,迫切需要政府积极履行公共职能,合理引导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府如何采取政策措施,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为了使研究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选取了我国渔业大省、渔民转产转业数量较多、相关扶持政策出台较早的广东省作为样本,以实证研究为主要方法,首先收集了近年来广东省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政策措施,分析总结广东省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现状;然后从客观背景、主观因素、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层面,分析广东省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在比较外国渔业资源管理、渔业扶持政策情况的基础上,探讨优化广东省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途径,提出促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渔区公共服务、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等一系列促进广东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对策和建议,就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模式提出了自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