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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国的整个社会结构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都是受到了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强的影响,同时市场经济得到了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计划经济下那种单纯地提供居民居住的模式,早已经满足不了城市社区的发展,如今的城市社区已经发展成为了社会上各种信息聚集、融合和传播的中心点,是滋生各种社会问题的一个新的场所。各种各样的城市社区活动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的开展进行着,而且从开展的效果上来看也是非常喜人的。在整个实践的过程当中,城市社区在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在全新的整个大格局当中,城市社区的管理还要去面对不同程度的挑战。当前城市社区在发展完善中所需要的政府在与政策法律体制上面的支持,已经不是早些年制定的那些带有当时鲜明时代烙印的法律制度所能满足的了,就算是对于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进行不断的修改,那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同样不可能与整个城市管理中的所提出的新的要求相适应了,这就是城市社区在新时代中发展变化不可避免的难题。本文先通过城市社区的整体分析,详细的介绍了有关城市社区的相关概念。接着论述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前后两个阶段的法律状况以及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并选择了国际上发达国家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作为参考,对三种典型的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中找出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和需要借鉴的经验。最后总结前文的论述,提出本人对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难以用简单的办法解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制约或要求的方面,给出的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本文认为,我国城市社区的建设借着改革开放的浪潮,等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这样那样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居民委员会与街道办事处在职能方面出现了模糊混淆、界定不清,在整个社区组织结构中各部分职能的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都是由于受到了已经被时代淘汰了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但更主要的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先进。发现的这些问题都是与整个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相违背,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本文给予了在发展城市社区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理论依据,指出了一条新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道路和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与依靠新的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来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推进城市社区管理“自治化”;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调整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一部专门用于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修改与完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等相关的部门法律法规。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起一种新型的可持续的、科学合理、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的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法律是一种管理城市社区管理的有效方法,在今后的城市社区发展改革过程中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只有依靠法律法律的保护,城市社区管理的改革和发展工作才能顺利地进行。期望本文关于城市社区管理中行政法制化方面的研究能够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