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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尽管是一个与银行同样古老的事物,但是人们真正开始关心和研究它却是近几年的事情。随着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写进她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这种关注借助着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国际影响力远播世界各地。这诚然是世界银行业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记,然而潜在的操作风险隐患却仍然令我们惴惴不安。我们急需形成共识,找寻有效方法去管理操作风险。然而,我们的探索之道路却又是始于一个偏颇的理解。许多银行,尤其像我国的银行这样在风险管理方面刚刚起步的银行,是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分配了资本要求以后,匆忙之间认识了它。巨大的资本压力,加之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缺乏经验,使得它们对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计量过于敏感,专注于此却又不知该从何处入手降低操作风险,任务显得十分紧迫。通过对操作风险的剖析,梳理它的各种特点,可以发现内生性有着关键性的影响。这一特点决定了在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监管资本分配只能居于从属地位,对资本计量方法的研究也不应该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相反,既然操作风险是内生的,就要更多地关注系统内的因素,采取积极主动的手段,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入手,动摇操作风险产生的基础。具体来说,就要分别从操作风险管理环境、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建设,可以参考国际先进银行的做法,但同时必须结合我国银行的历史和文化。操作风险是内生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同样具有内生性,只有将不同银行操作风险的不同特点,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中得以体现,才能真正具有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