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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客户是指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相互之间具有控制、被控制、同受第三方控制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很可能不按公允价值转移资产和利润的独立法人组成的客户群。近年来,随着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企业通过组建集团公司,成为湖南省各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客户群体。然而,集团客户在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利益的同时,也隐藏了巨大风险。共同代理(common agency)系指多个委托人雇佣同一个代理人的代理模式。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本质上是一个共同代理问题,多家银行集体贷款中的搭便车现象和贷款的外部效应将会导致对集团客户的过度授信。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关于商业银行集团客户的授信管理研究进行了一个梳理,然后建立了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对集团客户授信的共同代理基本理论模型,分析了商业银行在针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中的最优合约设计。在此基础上,结合共同代理理论,并通过具体案例,包括鸿仪系和德隆集团,分析了湖南省商业银行在针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梳理具体案例,重点分析了湖南省商业银行针对集团客户的授信行为存在共同代理问题的具体原因:竞争性的信贷市场导致委托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从而促使各商业银行采取不同的业绩评价标准,积累了集团客户授信风险;分别从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风险管理方法以及监管经验三个方面介绍国际上普遍流行的商业银行针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风险的管理经验,总结了对湖南省具体省情下的集团客户授信管理的启示。对付共同代理问题需要三方面努力: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外部监管以及大力开展银团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