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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我国政府采购数字化运营的系统化研究尤为紧迫,并凸显出实践上的超前性和理论上的滞后性.本文在新范式公共管理的视角下,基于目的、手段、程序三者有效体现和统一的目标,运用价值分析、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经济成本分析和博奕分析等定性的和定量的方法,对政府采购的行为取向、政府采购的合理性要求、政府采购数字化的设计和操作以及政府采购的数字化监管进行了综合性探析.并提出了化解共性与个性现实悖论的合理性重构思路——一元三分论,构筑了数字政府采购的制度目标——数字政府采购的制度性四潍模式.所得结论如下:(1)公共管理性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行为要求;政府采购的价值定位是,效率、公平的兼顾与均衡.政府采购体现出追求价值与科学统一的行为取向.(2)政府采购的行为取向需要理性的选择与承载.政府采购数字化运营是政府采购的价值理性、工具理性、程序正义三者有效体现和统一的载体.处于全球化多元现代化进程中的合理性重构思路:一元三分论,即基于个性的共性的取向及其社会秩序选择.(3)政府采购的数字化运营是数字政府采购的设计与操作.数字政府采购的制度性四潍模式是整体意义上政府采购的制度目标模式,包括体制前提、(后)工业化、合理化以及监控四个维度.(4)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是政府采购数字化运营体系的补充和保障,是数字政府采购监控之维的具体化.它要求进行政府采购行为监管的体系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行为监管的数字化.(5)在数字政府采购的理论和实践中,应该在数字政府采购制度四维模式下总体认识、整体设计、整体运营,才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潜在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