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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对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运行的社会系统进行的再一次调试。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由“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一字之别,却是社会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从一元管理模式走向多元治理机制,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部门亟需转变自身的角色与任务,重构与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理念的践行的前沿,它集中体现了社会治理结构的变化、社区权力秩序的重构以及社区自治能力。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我们还必须注意到,城市社区首先是有着一定传统,却又开放边界的地域;其次,城市社区中汇集了来自政府、社会及市场的各种力量,互利共生,互动博弈;最后,城市社区是一个有着典型“官民二重身份”的治理主体。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介入城市社区治理过程,其目的在于引入专业力量,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使整个社会系统以更协调的方式可持续运行。然而,不同的社会工作机构基于自身背景、组织形式和社会资源的差异,其作为专业力量介入城市社区治理所产生的效果也大为不同。由此,不同的治理主体,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情境下,如何真正实现良性互动、保持多元合作关系是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以Q中心介入C市X社区治理实践的过程为案例,目的在于通过分析一个具有多行业背景、综合性发展取向的综合型社工机构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与各级政府部门所展开的合作博弈,尝试探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背景下,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实践中,政府、社会、市场多元合作模型所遭遇的困境和可能的改善,并通过关注社工作为专业服务的传递者,在整个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相对位置及作用发挥程度,理解社会工作机构介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逻辑。社区是一个场域,其中各治理主体间构成社会关系网络,而基于政治、专业、市场等要素,在场域内展开合作博弈,构建起“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合作模型,试图通过政治、专业、市场的良性互动,形成一种在地化的社区慈善微循环并可持续发展,从而既能满足社区的服务需求,又能在保持社会工作专业性、独立性的前提下,维持社会工作机构的日常运作。然而,我们研究发现,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当中,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主管部门,对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社区治理并不具有一致的态度,从而展现出截然不同的指导路径,形成一种理性的非理性后果;而随着社工机构在互动体系中的式微,社工作为专业要素,更是在整个“三社”互动体系中逐渐成为边缘要素,在实践过程中失去话语权。可见,创新社会治理不仅是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实践探索,同时,也是我国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为微观的展现。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研究背景与动机,研究目的和意义。第二部分先界定了城市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概念,然后回顾梳理了社工机构、社工机构介入城市社区治理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发展困境三个方面的研究文献。第三部分介绍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综合性社会工作机构在城市社区治理场域中,政府、社会、企业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的“政治-专业-市场”三维分析框架。第四部分选取了整个实践中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在政治、专业、市场互动视角下对综合性社工机构介入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合作模型走向失败的深层原因。第五部分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进行了总结和反思,肯定了社工机构社会企业化的积极探索,对“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合作模型进行了完善,并针对社区治理中的多元互动机制进行了讨论。最后对本研究的未来展望与局限性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