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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了低保救助带来的实惠。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破解农村贫困难题,减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发展差距,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国所有涉农县(市、区)都已经实行了农村低保制度,在制度建设上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些宝贵经验。但制度的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限制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本论文以山东省新泰市为例,通过文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从政策法规、保障标准、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对山东省新泰市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系统研究。 通过对新泰市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研究,本论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当采取的有关对策和建议:要引导各级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让群众切实了解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做到应知尽知。要不断改进农村贫困群体家庭收入核实办法,进一步细化核算标准,严格按程序做好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列入保障范围,推动农村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形成“有进有出”长效机制。要强化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进项目、壮大特色产业等措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要完善低保工作配套措施,对低保对象实施教育、医疗等更大范围、更大力度的社会救助。要加大农村低保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投入力度,采取单位拨付、预算列支等方式,不断加大农村低保工作运行经费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建强农村低保工作队伍,为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运行各方面、各环节的管理监督力度,抓住工作重点,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突出低保资格认定方面的监督,从源头上积极预防。要完善日常监督措施,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审计,保障工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