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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垄断问题是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最为活跃的研究课题之一。学术界对行政垄断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认识,对行政垄断影响的认识更存在较大的分歧。给行政垄断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定义,对行政垄断的经济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具有较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从行政垄断的基本问题入手,对行政垄断进行理论基础剖析。首先,行政垄断是垄断的一种类型,具有垄断的一般属性,即排斥竞争;其次,行政垄断是政府管制的结果,具有政府管制的一般属性,政府是行政垄断的重要组成要素。区别不同类型垄断的关键在于垄断背后的权力来源。本文认为,交易的某一方依靠政府管制取得控制交易的权力,这种状态就是行政垄断。掌握交易控制权的一方就是行政垄断的主体,属于垄断者。行政垄断具有普遍性,没有国别之分,更不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产物。这就反驳了把行政垄断看作我国特定时期的特殊现象的观点。使行政垄断研究的视野从国内扩展到世界。
在行政垄断基本问题分析基础上,本文运用微观经济分析手段对行政垄断的经济性进行了分析。政府管制是行政垄断的重要前提,政府管制本身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政府管制本身存在经济与否的问题。本文在对政府管制的经济性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分析行政垄断经济性的理论工具。
行政垄断的成本应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提供行政垄断所需要的政府管制的成本;另一部分是垄断造成的效率损失。行政垄断存在收益,并且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提供行政垄断所需要的政府管制的收益;另一部分是垄断主体的收益。
当行政垄断的收益大于成本,则该行政垄断是有意义的,其对应的政府管制也是有意义的;反之,这种行政垄断是不经济的,应该打破,对应的政府管制是没有必要的。在对行政垄断进行经济学分析时忽略收益的分析,只讲垄断对效率的负面影响,不谈正面效益,显然是很片面的。
为进一步论证行政垄断的双重影响,本文以盐业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对比分析美国、日本、中国盐业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盐业是典型的行政垄断性行业,我国政府长期对盐业实施管制,我国各省盐业公司长期处于垄断主体地位。
运用行政垄断经济性分析的理论工具,本文认为,盐业行政垄断收益非常明显,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政企合一,节省政府管制成本,提高管制效率:盐业行政垄断降低企业供应合格碘盐成本费用。由于政府采取了配套的管制措施,比如价格管制和政企合一,使垄断的效率损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国盐业行政垄断收益大于成本,总体是经济的。在盐业的实证分析中,得出:行政垄断普遍存在的福利损失可以通过配套的政府管制措施加以控制。也就是说,行政垄断可能造成的福利损失是可以控制的。
从拥有垄断业务的企业的发展看,安于政府干预下的垄断市场利益的企业,存在极大的风险。处于行政垄断产业中的企业实施业务多元化战略是非常有必要的。要维持可持续性发展,就应该实施多元化扩张,寻求新的经济支撑,降低对垄断业务的依赖,降低对行政垄断的依赖,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最后,本文提出三点建议:一、由于行政垄断的权力基础是行政管制,改革行政垄断行业必须结合政府管制改革一并进行。二、既然行政垄断对经济有双重影响,就不应该片面地主张打破,甚至消除行政垄断。三、已经成为行政垄断主体的企业应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实施扩张战略,做大做强,而不是在政府保护下安于现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