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推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税制设计的改变催生征管方式的巨大调整,尤其是年度汇算模式将中国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精确代扣代缴制转向以自行申报为基础的年度汇算制。税务部门从原来的只面对扣缴单位,转变为面向扣缴单位和数以亿计的自然人纳税人并重,管理对象发生重大变化。而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税收环境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税源信息凸显隐蔽性、流动性和跨区域性。按照“放管服”改革的需求,不增加纳税人办税负担的同时,税务部门还需要把该管的事情管好,导致在个人所得税工作量激增、征管力量不变的情况下,税务部门面临着巨大的征管压力,需要寻求征管效率和公平税制间的权衡。这样的税收环境下,传统的财税单向管理模式已经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加之当前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共建共治共享”税收治理理念为指引,从税收管理转向税收治理已成必然选择,跨部门协同模式是实现个人所得税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途径。本文从基层治理角度出发,针对山东省P县的跨部门协同问题展开研究,依照整体政府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逻辑,按照“提出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指出跨部门协同作为有效治理途径同时,当前也存在各种问题,进而对原因进行分析,建立诊断框架,尝试探索寻求解决路径。首先阐述P县个人所得税管理现状,并指出现有运行的社会综合治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发挥的作用,从而明确其在跨部门协同中的值得借鉴的部分。其次,通过总结当前P县扣缴申报和年度汇算的实际情况,发现跨部门协同面临原有模式无法精准匹配需求、部门参与度低、协同难度大、协同依据不明晰的问题,而在显性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保障缺位、动力不足、管理粗放、沟通不畅。最后,在新税制语境下,针对P县个人所得税治理中推进跨部门协同从整体架构和保障机制两个维度提出对策建议,尝试在现有机构架构下,寻求个人所得税治理能够给不同政府职能部门带来的利益共通点,从而突破部门壁垒,打破“信息孤岛”,推进跨部门协同。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改革为契机,结合基层治理实践经验,从整体政府的思路思考个人所得税治理事项。但是由于2019年新税制全面推开仅一年多,征管问题经历逐渐暴露的过程,个人所得税配套治理事项仍在试点阶段,相关数据并不完整,缺少定量分析。同时本文的关注点在基层治理,许多改革需要省及以上层面推动,缺少对整个税收体系的完整分析,对策和建议仍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