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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进入21世纪,前期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凸显,人口老龄化、产能过剩、经济结构失衡、贫富差距加大等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马克思、熊彼特、索洛等人的经济发展理论模型强调了技术创新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20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德国等发达经济体亦是依托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学理论和发达经济体发展实践,可以得出,当前我国经济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是要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自上世纪末,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表现为“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2015年6月,国务院在有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见中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从体制机制、财税政策、融资渠道、服务发展、平台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鼓励、支持、引导技术创新。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之所以选择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创业板设立的初衷即为满足创新型企业、中小型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普遍表现出更高的创新能力与创新意愿,其技术创新行为的市场表现更加直观。本文之所以要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带来的影响,是因为相比于普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在专业性、信息搜集等方面具备优势,表现出更强大的价值投资能力,同时,可以在公司治理中行使积极的监督职能,因而研究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影响可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基于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本文的研究过程分三个层次展开:首先,研究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水平对于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然后,参照Brickley(1988)的标准,依据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商业联系,将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抵抗型和压力敏感型两类,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的利益关系不同,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同,因此,本文将分别研究每一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最后,本文研究了公司技术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是否能够提升公司价值。这三个层次的研究逻辑联系如下图所示,机构投资者通过监督公司内部管理层,可以促进管理层进行技术创新,那么,机构投资者之所以愿意付出监督成本,积极的行使监督职能,是因为公司技术创新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价值的提升就是机构投资者自身财富的提升,机构投资者通过监督管理层促进公司技术创新能够为其带来收益。本文的研究过程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全文由绪论、文献综述、理论分析、现状与问题、研究设计、实证结果分析、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共计七章内容构成。本文在文献综述过程中,首先,梳理了公司技术创新影响因素、公司技术创新与公司价值相关性、机构投资者对于公司技术创新影响三个研究方向的文献,归纳整理了现有的研究范围、研究思路、研究成果等,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研究框架。现有文献对于公司技术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覆盖了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制度环境、市场结构、财务指标(企业规模、盈利能力、财务杠杆)、股权结构(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公司技术创新则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渠道提升公司价值。本文在理论分析阶段,首先,明确给出了“公司技术创新”和“机构投资者”定义的内涵与外延;然后,阐释了“创新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的具体内容,以及对本文所研究问题的适用性;最后,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生涯模型”解释了机构投资者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公司技术创新的机理,这是本文理论分析的核心。“成本效益分析”、“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生涯模型”回答了以下三个问题:机构投资者为什么要影响公司技术创新?机构投资者如何影响公司技术创新?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技术创新的效果如何?依据理论分析结论,本文在研究设计过程中首先提出以下四个假设:H1:机构投资者持股将促进公司技术创新;H2:由于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与持股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关联,所以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能够更好的监督公司进行技术创新;H3:公司技术创新会在产品市场提升公司业绩,即技术创新会提高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率:H4:公司技术创新会在资本市场提升公司价值,即技术创新会提高公司的托宾Q值。本文选取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2014年的财务数据指标,共计得到了1249个公司年非平衡面板数据样本点,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回归结果不支持假设H1,支持假设H2、H3、H4。另外,在研究公司技术创新对于公司价值的影响时,解释变量区分三种专利类型(发明专利INV1、外观设计专利INV2、实用新型专利INV3)后,回归结果显示,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数对销售毛利率和托宾Q值分别存在10%和1%水平下显著的正向影响,另外两种类型的专利申请数对公司价值不存在显著影响。得到回归结果后,本文进一步将被解释变量对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回归,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并把创业板指数成分股权重作为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工具变量带入回归,控制模型的内生性。稳健性检验的结果证明本文模型、结论稳健。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结果,本文得到四点结论:(1)我国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比例对于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不显著。目前大部分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不足。二级市场的投机倾向促使机构投资者扮演了短期机会主义者的角色;(2)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于公司技术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对于公司技术创新不存在显著影响;(3)研发投入强度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均能显著提升公司价值,而专利申请中只有发明专利申请会在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显著提升公司价值。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所蕴含的技术含量、创新程度低,消费者和投资者对于这些专利并不买账;(4)公司价值是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公司技术创新的动机之一。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三点政策建议:(1)鼓励市场发展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提高其在市场中的比例,优化机构投资者比例结构,促进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实现其稳定市场和价值创造的功能;(2)规范公司与压力敏感型机构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关联股东侵占公司利益;(3)公司技术创新应重点关注创新质量而非数量,减少“短平快”的技术创新项目,提升公司技术创新的含金量。在制定相关优惠补贴政策时,对于公司技术创新的考核应建立相应的质量考核机制,不能单纯考核数量。本文力图在三个方面有所创新:理论框架方面,通过公司价值论证技术创新给机构投资者带来的收益,分析机构投资者影响公司技术创新的动机,并加以实证检验;实证研究方面,本文引入了创业板指数成分股权重作为压力抵抗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工具变量,控制内生性,使得结论更加稳健;数据选取方面,本文从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个角度衡量公司技术创新,以公司专利申请数作为衡量公司技术创新产出的指标,这部分数据通过手工整理获得。考虑到部分公司由其子公司专门从事研发工作,且财务指标披露均是合并口径,因此,本文专利申请数据也是合并范围下母子公司专利申请总数。本文的研究局限体现在两个方面:数据处理方面,没有关注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创业板指数成分权重等指标在一年内的动态变化;实证方法方面,以专利申请数作为被解释变量时,直接将专利申请总数对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回归,没有对专利类型进行区分,忽略了不同类型专利之间的差异,偏最小二乘回归(PLS)更适合用于处理此类问题,但本文作者水平难以驾驭PLS方法,这也将是未来更有意义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