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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经济全球化对整个国家的影响,宁波市经济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机遇,种种数据表明,宁波市已展现出一个很强经济发展实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鲜明的外向型经济的城市特色。但在宁波市发展的同时也碰上了许多瓶颈制约,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相对不足的宁波地方资源。要化解资源瓶颈,就必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地方公共财政政策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经济运行的最重要的杠杆,其运行和管理活动透过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城市经济发展。而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政策,作为地方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调控手段,其对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及乘数效应都是其他政策调控手段无法代替的,本文通过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公平效率理论及公共财政支出理论对宁波市地方财政支出进行分析,从而整理出宁波市地方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措施,并作出要通过零基预算、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手段加强宁波市地方财政支出管理的建议。通过本文研究,形成以下主要结论:
(一)财政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财务保证,政府的职能范围决定财政支出的内容和范围。然而政府职能的转变作为一个政治上的体制变革,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不断进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地方公共财政职能方面,笔者认为对地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配置资源,向所辖地区的居民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公平收入分配应是当前宁波市地方财政职能范围。
(二)在界定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范围上,应遵循三个原则:(1)受益原则。地方公共财政的受益对象应该是地方居民;(2)行动原则。凡政府公共事务的实施在行动上必须统一规划的领域或财政活动,其支出应属于中央政府的公共支出;凡政府公共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的,其支出应属于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3)技术原则。凡政府活动或公共工程,规模庞大,技术要求复杂的,其支出应归中央政府的公共支出,否则属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
(三)在分析宁波市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上的不合理之处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合理的宁波市地方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包括:加大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增加公众的财政知情权;细化预算编制,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加大预算监督约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