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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是衡量一个国家体育运动总体发展水平,判断其是否为体育强国的重要标准之一。当前,我国正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目标奋进,但足球运动的发展却仍处于较低水平。为促进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国务院于2015年01月26日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体育运动发展的关键是人才的培养,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体育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其体育运动发展水平的基础。目前我国各省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努力发展足球运动,但由于各省区在地理区位、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发展策略也各有不同。足球运动员是足球运动发展的关键,地域空间环境的差异对足球运动员的产生、成长、发展等具有较大影响。了解足球运动员的空间分布特征,在理论上可以丰富人文地理学的相关理论,推动人口迁移理论在运动员尤其足球运动员区域迁移中的运用,丰富人文地理学相关理论研究;在实践上可以阐明我国足球运动员的区域来源、分布与成长的影响因素,为各区域足球运动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本文以中超联赛中大陆足球运动员为代表,收集2004~2015年全国各足球俱乐部的球员资料,统计球员籍贯与年龄,以三大地带、八大区域及各省区进行不同层级的区域差异分析。研究表明,2004~2015年中国足球运动员在三大地带的分布差异较大:东部地带球员共有4074人,约占球员总数的77.22%,远大于中西部地带,但从时间上看,东部地带足球运动员数量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中部地带球员共有836人,约占球员总数的15.85%,不及东部地带的1/4,从时间上看,球员数量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从2009年开始,中部与西部地带的人数差异开始逐年减少;西部地带球员共有366人,占球员总数不足7%,从时间上看,具有起伏变化不定的特征,但从2011年开始,比重具有平缓上升的趋势。从八大区域来看,可以依据球员数量将我国不同区域的足球发展水平划分为四个层级:东北地区和北部沿海地区的球员人数分别为1792人和1497人,约占总数的33.97%和28.37%,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为第一层级;东部沿海地区球员667人,约占总数的12.83%,为第二层级;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南部沿海地区和西南地区球员人数分别为407、303、289、289人,约占总数的7.71%、5.74%、5.48%和5.48%,为第三层级;大西北地区运动员人数仅为22人,为第四层级。我国足球运动员的省级分布差异更为明显,辽宁省共培养了1611人,占总数的近1/3;山东省与上海市分别为605人与491人,约占总数的1/10左右,其他省(市)区球员数量较少,尤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海南省、青海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各省(市)区2004年至2015年足球运动员数量比例变化各具特点、变化复杂。研究认为,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发展基础、政策和职业俱乐部的地域分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足球运动员的空间分布,但从省区来看,本文所选择的各影响因素与球员的空间分布相关性不明显。本文还从年龄特征方面分析了我国足球运动员在东中西三大地带上的空间异同。研究表明,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足球运动员年龄都基本呈现出中间多两头少的“倒U”型分布,足球运动员出生年龄大多数集中在18—30岁之间。东部地带球员的中超职业生涯约为8年,中部地带球员的中超职业生涯约为6年,西部地带球员的中超职业生涯约为8年。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的足球运动员在出生时间上均符合相对年龄特征,即在每年第一季度出生的人数较多(相对年龄较大),且呈逐季度递减的趋势。但东中西三大地带的足球运动员平均年龄表现出差异性,东部地带(24.02岁)大于中部地带(23.43岁),也大于西部地带的23.06岁,但小于世界优秀足球运动员平均年龄的27-29岁。这说明我国足球运动员与世界优秀水平的差距还很大,且东中西三大地带内部也表现出东高西低的特点。研究认为,随着我国足球联赛体系的完善与足球竞技水平的提高,我国足球运动员的平均年龄会呈增加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