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室内技巧表演项目,是充分展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的集体项目之一。该项目是在室内场馆,由35名以下身着本民族服装的队员,通过整齐优美的、反映本民族特点的典型动作;以及有一定技巧性要求的技巧动作、徒手动作、持器械动作或在器械上的动作;运用图案造型、队形变化,配以音乐以表达一定思想内容的集体表演项目。在裁判实践中,由于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裁判员的主观因素在评判中的成分显得过重。随着表演项目竞争日益激烈,建立一套客观的评价标准体系的必要性,日趋凸显出来。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从系统论和难美三项目理论的全新视角,对少数民族运动会室内表演项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动作;表演形式和结构特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为我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项目更加健康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参考。本研究以参加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的,室内技巧类表演项目的各省市代表队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录像统计法、比较分析法、专家访谈法、专家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经研究与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所蕴含的元素具有近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特征,表现在:有主办城市的遴选、专门的组织委员会、开幕式、闭幕式、圣火点燃及传递、会歌、会旗等。2.对近代奥运会难美项群类部分项目的一些比较成熟的规则,进行了扬弃性的借鉴。使少数民族运动会的表演项目,既能保留少数民族表演项目的特点,又能对技巧类表演项目进行较为客观的评价。3.本研究经过初步筛选、专家经验评价筛选、统计学筛选等过程,首次建立了少数民族运动会室内技巧类表演项目竞赛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97项,并确立了各项指标的权重。4.在确立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少数民族运动会室内技巧类表演项目竞赛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