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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由化以及金融监管的放松不仅加剧了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也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创造了有利条件。2008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恰恰证明了这点。随着危机的愈演愈烈,全球金融市场的巨额损失已强烈反映出既有金融监管体系的脆弱性和局限性,金融微观审慎监管预防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也受到了广泛质疑。此次危机的一个重要教训就在于,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和有关国际组织主要采取微观审慎的监管方法,在单个金融机构看似稳健的情况下,忽视了对金融失衡和系统性风险的关注,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共同风险敞口以及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间的顺周期反馈机制可能诱发的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然而,对单个金融机构的监管,实现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并不能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在后危机时代,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将金融体系视为一个整体,更加着眼于整个金融体系而不是单个金融机构,将监管重点放在金融体系内部以及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联上,通过实施逆周期政策以及其他各项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并将其与微观审慎监管进行有机结合,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已成为国际社会金融监管改革的共识。目前我国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已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缺失、架构不完善、监管工具滞后等。因此,我国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如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法律制度框架、构建宏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创新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实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机结合、提高预测系统性风险和判断经济周期的能力、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