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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方纲乃清代著名学者,字正三,号覃溪,晚号苏斋,直隶大兴人,生于雍正十一年(1733)卒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翁方纲一生精心汲古,博闻强识,法式善《梧门诗话》卷三云:“予于并世士大夫中所见读书好古无片时自暇者,先生一人而已。”其诗论以宋诗为宗,提倡“肌理说”以补“神韵说”、“格调说”之不足,今存诗作达六千余首,有《复初斋诗集》、《复初斋文集》、《石洲诗话》、《两汉金石记》、《粤东金石略》等著作流传于世。
翁方纲诗学理论的主要出发点是纠正当世诗风与诗学理论之偏,其论证的焦点集中于对明代李、何之“格调说”与清初王士祯之“神韵说”的批判。通过对此二说的修正、补充,翁方纲建立了一套以“肌理”为核心的诗学理论体系。本文即是从翁方纲“肌理说”体系的建构角度进行研究,以期较为全面而深入的把握他的诗学思想。
本文从结构上来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首先是理论基石部分,本部分以翁方纲所处时代的文化背景为外部条件,以翁方纲的生平、诗学师承、学术背景为内部条件总结了他的诗学理论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
第二部分为本篇论文的核心内容,笔者首先分析了翁方纲“肌理说”的理论立场,进而从翁方纲对“格调说”与“神韵说”的反拨入手,阐释了在他的理论视野下作为诗学本质的“肌理”与“神韵”、“格调”之间的关系;理清了翁方纲是如何融通“神韵说”与“格调说”而自创“肌理”之说的理论思路。第三部分是从诗法论与批评论的角度对翁方纲诗学理论的内涵进行补充,最终搭构起翁方纲从指导当世学人作诗的立场出发,以“肌理”为核心,以“正本探原、穷形尽变”之法为作诗之道,将“肌理深密”作为审美要求,视宋诗为理想范型的诗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