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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许多独立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一个复杂的合约。如果将人力资本理论引入对企业的理解,我们就可以清楚地发现企业是由独立的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要素所有者达成的一个复杂合约。因此处于人力资本核心地位的异质性的企业家人力资本在企业的联合生产中居于中心地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企业家人力资本享有“剩余索取权”是现代企业生产内涵发生转变的重要内容。然而目前我国普遍存在对人力资本尤其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的轻视与低估,企业家人力资本在分享企业收益时其产权没有得到承认,其“剩余索取权”被剥夺,企业家的激励不足。这必然导致高昂的企业运行成本和引发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对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进行认定并据此给企业家合理付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回顾经济学大师们的企业契约理论、企业家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新的思路,即把人力资本理论和企业理论结合起来对企业家收入问题进行研究。本文论证了企业家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逻辑前提,讨论了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定价问题,并在对我国企业家收入分配现状和改革措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中国企业家收入分配制度,进而构建了以长期激励为主的中国企业家人力资本分享企业收益的模型。目的是充分调动企业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解决目前国企中大量存在的滥用控制权等一系列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