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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曲北唱”是明代昆曲的创作手段和演唱方式,它与“北曲南唱”一起,成为历史上南北曲交流与融合这一进程中最核心,最特质的因素。本文从对“南曲北唱”的概念解说入手,以程式性音乐形态分析方法对南曲曲牌[二犯江儿水]与[扑灯蛾]在明、清两代“南曲北唱”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其南、北体式分别进行详述,主要涉及词式与音乐特征两个方面,阐明作为典型的南曲北唱曲牌[二犯江儿水]与非典型的南曲北唱曲牌[扑灯蛾]之间的差异,结合对南曲北唱的释义来解答“什么是真正的南曲北唱”这一问题,提出广义的南曲北唱与狭义的南曲北唱概念;在广阔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关注它在南北曲交流当中的地位,视其为一种文化的产物,一个思维作用过程的结果,更是这个过程本身;“南曲北唱”,也是“南曲→北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