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管子曰:“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由各种原因造成的贫困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种解决贫困问题的机制,在所有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中都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我国从1993年开始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在我国的支出主体是县级政府,而县级政府在经历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困难加剧。随后,在2004年,河南省政府河南省政府2004年颁布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赋予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五县(市)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并选择30个基础条件好、经济实力强、发展速度快的县(市),赋予其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并在建设用地等指标分配上给与倾斜。“省管县”改革是对财政分权的进一步尝试。“省管县”政策旨在扩大县级政府的财权,解决财政困难的难题,带动县域公共服务如教育和医疗等的投入。但是,这样的政策调整对县级政府在公共支出的影响是什么?本文选取了公共支出中的最低生活保障作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本文运用河南省72个县(市)2003年到2007年的相关经济数据,对“省管县”政策影响县级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的效果进行验证研究。利用“省管县”政策在部分地区试行的特征,采用双重差分(DID)模型来研究政策对县级政府低保支出的作用方向。 首先,从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和资金来源方面分析了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省管县”研究背景,阐述了对最低生活保障研究的意义。 其次,对以往的关于“省管县”政策影响的文献进行整理。198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出现了一股财政分权的浪潮,“省管县”政策是对财政分权的进一步尝试。很多学者都对财政分权的效果进行研究,包括对经济增长、宏观经济稳定、公共支出方面的影响。在研究政策对社会救助支出的文献中,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没有达成一致。而本文以独特的视角,研究中国河南省的财政分权对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的现实影响。 再次,通过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以及预算约束推导出决定县级政府救助水平的决定因素,其中包括地方政府的支出偏好(效用函数),地方财力(反映收入效应)、需要救助的人口规模(反映替代效应)。并在此理论模型的基础之上,来分析“省管县”政策在低保支出上的影响路径。 然后,介绍双重差分方法的一般应用,结合本文的研究对象,同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建立了本文的回归模型,根据理论模型,选取了人均财政收入、人均财政收入的平方、教育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农林水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作为控制变量。 最后,再对河南省108个县市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后,进行双重差分的适用性检验:政策的适用对象是随机的、改革组合控制组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通过了适用性检验后,先对改革前和改革后平均值的数据进行两阶段OLS回归后,再对2003年至2007年的数据进行面板回归。 研究发现,改革使直管县政府相比其它县市来说,人均低保支出显著降低,并在政策实施的第三年变得显著。本文的研究对于认识“省管县”政策的效果及其在最低生活保障责任主体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