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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抑价是指新股发行定价存在低估现象,即新股发行定价低于新股的市场价值,表现为新股发行价明显低于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上市首日即能获得显著的超额回报。研究表明,不论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IPO发行抑价现象均普遍存在,而我国证券市场上的IPO抑价现象更为复杂、突出。对此,不少学者对我国IPO抑价现象进行了解释分析。但就理论的应用而言,在我国,如何通过有效的制度创新降低IPO抑价现象的文献较少,针对IPO抑价成因设计有效的制度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本文从我国证券市场特殊的发行定价机制角度考察我国IPO抑价现象。本文认为,我国证券市场发行定价制度能够影响IPO抑价,同时IPO抑价现象也能衡量我国发行定价机制演进的有效性,这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区别与成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文从IPO抑价角度出发,对我国的IPO抑价和发行定价机制的关联性进行研究。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 首先,介绍IPO抑价现象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其次,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定价机制的演进进行研讨,并对制度演进和IPO抑价现象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再次,用制度分析方法对以上的实证研究结论进行分析和解析;最后,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的关于IPO抑价的研究成果的分析,本文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主观上想消除IPO抑价现象是不现实的;IPO抑价现象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主流的观点认为,投资者、发行人、投资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IPO抑价现象的根本性原因,同时各国学者还提出了各种其他解释性假说,这些学说存在着良好的互补性,对解释我国证券市场IPO抑价和设计相应的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新股的发行方式和定价方式作为发行制度的基础,对资源有效配置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研究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有利于深入分析我国IPO抑价现象的制度背景。通过对我国证券市场发行定价机制演进过程的分析表明,影响我国新股发行抑价的很多因素都发生了变动,随着制度的演进,市场不完备假说和监管约束假说能够解释我国证券市场特定阶段IPO抑价程度较高现象,而信息不对称假说仅仅能够解释我国IPO抑价的一小部分原因。同时,IPO抑价程度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逐步深入,我国IPO抑价情况并没有出现显著的改善,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的演进无法有效的降低IPO抑价程度,以往的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效率是低下的。因此,如何设计有效的发行定价制度,是改进IPO定价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 前述表明,目前的发行定价方式在许多方面已经偏离了市场化的方向,政府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发行市场。因此,本文从定价方式和发行方式两个角度详细分析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失效的原因。本文认为,政府倾向于固定市盈率法定价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体制尚不完备、发展环境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定价方式市场化更易引发投机风潮,在投资者结构以散户为主,大多数投资者尚不具备充分的信息收集、判断能力的情况下,容易引起社会波动。在此本文把这一情况简称为“体制瓶颈”;二是过往的经验显示,发行定价放开往往容易导致了二级市场的指数的大幅下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政府认为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来纠正一些发行行为或方式。在此本文把这一情况称为“管制瓶颈”。 分析表明: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深层次“体制瓶颈”问题使实施新股定价方式市场化存在一定的障碍,但依靠固定市盈率定价方式同样不能达到监管目标,而且容易引发发行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限制行业竞争,因此,我国证券发行市场化的重点应放在如何有效解决“管制瓶颈”的问题上,即如何设计切合我国实际的发行定价机制以最大限度的降低IPO定价效率低下的问题;推行发行机制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主要在于通过市场的供求关系来作为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主要因素,力争实现新股定价的合理性,从目前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实践来看,发行监管机构对发行市场的重新管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本身的运作;制度的实施必然存在的成本收益问题,就发行定价制度而言,现有的几种定价方式和发售方式均有各自的特点和缺陷,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体制瓶颈”问题,在究竟是寻求IPO发行的市场化还是保证IPO发行成功的矛盾中,我国的IPO发售机制自然步入了徘徊和尴尬变形的境地,如何有效配置各项制度资源,成为突破我国证券市场“管制瓶颈”的关键环节。 本文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了目前发行定价制度改革的若干建议,主要有:取消固定市盈率倍数限制,鼓励公司估值模型的广泛使用;创造发现公平价格的合理机制,如路演推介、询价机制、竞价申购与配售等;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理的辅助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