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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与此同时,随着新制度主义的兴起,学界越来越注重社会关系在分析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中的重要意义。然而近百年来,从大清帝国,到中华民国,再到新中国成立,从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再到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从乡土社会(解放前)到一体化社会(建国后到文化大革命)再到现代社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短短的几十年浓缩了西方数百年的社会进程。当前的社会变迁的人口规模之大、发展速度之快、变化程度之深,不仅在中国是史无前例,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在这种时空极度压缩的几十年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不再保守,行为规范不断变化,价值取向不断更新,这些变化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人际关系的变迁。针对这种变化,很多学者都对不同时期,如封建社会、传统社会、改革开放后的人际关系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社会关系变迁的轨迹。
哲学矛盾论原理表明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因此本文将通过对丧失独生子女父母这一特殊对象的人际关系变迁进行分析,试图揭示新时期人际关系变迁,尤其是弱势群体人际变迁的一般规律;进而通过该群体的社会关系变迁规律,窥视并反思新时期的社会关系变迁趋势。本文从“二个层次”、“五个方面”对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展开研究。二个层次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层面、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层面。其中个人与个人关系层面包含个人和亲属(成员)之间的关系、个人和虚拟亲属(成员)之间的关系、个人和非亲属(成员)之间的关系等三个方面;个人和组织关系层面包含个人与他组织的关系,以及个人与自组织的关系等两个方面。在分析方法上,本文没有采用常规的伦理、价值或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而是采取社会身份的分析视角,探讨社会政策制定、社会情境改变、社会身份获得、社会行动调整以及社会关系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弥合社会学中结构和能动性之间的矛盾。
通过对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的多角度研究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呈现三种主要的变迁趋势:第一,他们与亲属和虚拟亲属的关系虽然存在,但是已经疏远很多,第二,他们刻意回避与非亲属和他组织的交往,因此他们和这些互动对象的关系出现断裂的趋势,第三,他们成立了自组织,而且他们无论在心里上还是在空间上都是自组织保持着亲密关系。这三种趋势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两疏一亲”。
透过该表象,我们可以看出丧失独生子女父母人际关系结构变迁的本质:首先,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选择标准从以伦理或价值为主的单一选择机制,转变为以身份为主、伦理为辅、利益排除的复合选择机制;其次,独生子女死亡后,丧失独身子父母的人际关系范围在伸缩变化的过程中,人际关系要素出现重组,身份群体进入核心圈层,而亲属关系和虚拟亲属关系则相应疏远,非亲属关系和他组织关系则退出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社会关系体系;最后,丧失独身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出现断裂的风险,因为按照社会身份标准进行选择后的人际关系系统呈现“二分化”的格局,圈层内是同命人,即其他丧失独生子女父母,圈层外是就非亲属成员和他组织成员。这些人际关系的结构的变迁规律,既表现出与费孝通先生之“差序格局”截然不同的状态,也不同于陈俊杰、卜长莉、杨善华等学者使用情感、利益、制度等标准对差序格局进行修补后的状态。这表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结构是当前的人际关系研究成果所无法涵盖的类型。由于这种结构迥异于以费孝通先生之差序格局为代表的人际关系结构,因此笔者称之为“非常态差序格局”,有人认为这种格局是团体格局,笔者在此无疑于讨论差序格局还是团体格局,仅想指出这种关系格局是不利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生存的状况。同时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种过渡性的人际关系格局,同时也是值得警惕的变迁趋势,为了不让这种趋势持续恶化,需要对该群体的社会关系重构进行干预,这不仅仅是国家,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通过对费孝通先生的人际关系格局研究发现,运用社会身份分析视角后,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结构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体之社会关系结构的典型特征。通过对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人际关系变迁分析表明在社会关系分析中必须抓住社会关系主体,因为主体既具有自主选择性,又受到社会结构因素的制约,能够更好地表明社会关系的选择和重组是基于社会身份认知基础上社会关系调适行动。由此可见社会关系主体是社会关系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此外,社会关系主体的社会身份也是社会关系分析中的关键变量,尤其是对社会身份发生变化的社会关系主体进行分析时,必须注意变迁前后社会身份的差异,以及这种身份转换给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主体带来的影响。最后,社会身份不仅仅作为一种分析的视角,而且它也是一种分析的变量,它甚至是决定着人际关系吸引或排斥的关键力量。因此本文认为在人际关系分析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身份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