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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分类改革国有企业。随着混改和分类改革这“两改”的深入,国资监管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原有的体系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而对国资分类监管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式。因此,以“两改”为背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是必要且急迫的。全文在深入理解国资监管理论的基础上,回顾了我国国资监管体系的演变历程,通过对目前国资及其监管现状的分析,结合混改成功案例,探讨混改下国资分类监管问题。通过国资监管的国际比较,提出坚持对国资进行分类监管,建立“国家—企业—社会”为主线的全面监管模式。全文主要内容有:一、我国国资监管体制变迁。作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资监管体制也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逐步建立的。二、我国国资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当前“委托—代理”链条过长、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机构外的监管体系缺失等问题仍然存在。三、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及经验的海外借鉴。分别对美国、瑞典、新加坡等国的国资监管模式进行了研究,并借鉴成功经验。四、混改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构建。以中联重科混改为例,分析竞争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模式与制度建设及存在的问题。五、分类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构建。在“两”改背景下,将国有企业分为垄断性、竞争性与公益性三类,进行分类监管;从“国家—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全面构建国资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