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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是“物理”现象。既然不是物理现象,那么导致它产生的原因就更多、更复杂,在分析产生腐败的原因以及制定反腐败的措施时,应该更加全面、准确。如果某一重要原因被忽视,对腐败的认识就会有所欠缺,难以制定有效的反腐败对策。本文研究的基本思想是,首先分析目前腐败研究的现状,之后推论腐败心理是导致腐败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接下来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来证实这一点,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对应的反腐败措施。在并不否认目前腐败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并重视腐败心理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紧迫的. 在研究之前,本人关于腐败心理有三个理论假设: ●腐败行为与人的心理有关。 ●腐败从心理腐败开始。 ●腐败行为是腐败心理压力综合作用的结果。 本论文为了证明上述三个理论假设,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理论综述(第2、3章):对与腐败相关的理论进行综述的目的是对腐败研究有一个全面的认识,综合各家观点,为我所用。通过理论综述。一方面可以发现腐败心理研究的缺乏,一方面又可以寻找到对腐败心理研究有用的理论。 2、心理测量(第九章):假设腐败与心理有关,可以通过“反推正写”的方法来证明。腐败分子的心理状况、人格心理特征是怎么样的,在腐败分子中通过抽样进行心理测试后可以统计出来。如果大部分的腐败分子有一个共同或相似的心理特征,说明这种心理特征更容易接受或导致腐败行为。将这种心理性格特征与普通人的常模进行比较,就可以发现腐败分子与老百姓心理、性格上的区别。得到了腐败分子所特有的心理性格特征,就可以认为具有类似这种心理性格特征的人比其他人更容易腐败一些,由此可以总结出一个易于腐败的人格特质常模,便于以后测量时进行比较分析。 3、分阶段研究(第4-7章):为了更好地了解腐败分子在腐败过程中的心理状况如何、心理的变化、心理压力的大小,以及整个腐败过程中心理对腐败行为有什么样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把腐败过程分成几个阶段,然后对每一个阶段分别进行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综合。 第一阶段,认真工作、努力往上爬阶段。腐败并不是说你想腐败就能腐败得了的,它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具有一定的官衔或者说职位。平民老百姓是很难与腐败一词扯上牵连的,只有当你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私用”时才有机会与可能变成腐败份子。在这一阶段,他们大多把自己的“私欲”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同时也确确实实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本次调查发现,85.2%的腐败分子认为自己当初努力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有机会或条件腐败,只有11.2%的人想过或者偶尔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腐败分子。 第二阶段,腐败前的心理准备阶段。官做到一定位置,手中就会有一定的权利,随之就会有人来求你办事,而求你办事的人为了尽快、更好地把其事情办好,就会想方设法地讨好你,就会送给你礼物、金钱、美女、等等。诱惑太多,诱惑太大,倘若心理素质不高,立场不决定,你的心理就会悄悄发生一些变化:开始不那么反对腐败、对他人腐败成功开始持有欣赏羡慕的心态、开始认为自己如果有可靠的人和事腐败一次两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或者认为以自己的势力大小和范围即使腐败被发现也能够摆平、有的官员甚至认为自己权倾一方应该腐败一下。尽管这时在表面上他们仍然对腐败现象恨之入骨,且大小会上依然高喊反腐败口号,提醒他人不要腐败,但私底下他们已经开始解除心理上的戒备,不知不觉中走到了腐败的边缘。 第三阶段,初次腐败。从心理上接受腐败或者起码不那么强烈反对腐败到第一次发生腐败行为的时间并不长,46.3%得腐败分子认为要一年以上的时间,27.8%的腐败分子认为需要一年到半年的时间,更有16.7%的腐败分子认为只需要半年以下的时间就开始在实际行动上接受腐败。初次腐败通常是在所谓的“半推半就”中形成的。初次腐败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虽然所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 第四阶段,严重腐败阶段。初次腐败后大约有63%人想就此结束,20%的人有一点想自己不能再腐败了,只有9.3%的人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停止腐败。然而不幸的是,由于第一次腐败没有被发现或者发现后的批评教育不到位,使得他们一方面处在初次腐败成功的喜悦之中,另一方面更加坚定了腐败的决心。在这一阶段,腐败分子的心理压力非常巨大,68.5%的腐败分子认为自己在这一阶段是在“提心吊胆”或者是在“很害怕”的紧张气氛中度日的,但是只有40%的人真正想过要自首,而且还有少数人在这种“强烈刺激”中寻找乐趣。 第五阶段,腐败暴露阶段。85%的腐败分子压根儿没有想到自己会落到腐败暴露的这般田地,这一方面说明了他们对自己腐败成功有很大的信心,一方面又说明了他们对我国反腐败斗争能力的低估,而且还说明对方腐败的教育和监督都做得不够深入与扎实。 4、统计分析。第八章对调查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如从心理腐败到行为腐败的时间差、导致第一次腐败的利益代价、各阶段的心理压力大小、心理代价等等。 5、分析对策。第十章在对腐败心理进行系统的研究之后,可以提出一些反腐败的新对策和新方法,诸如关键岗位官员选拔任命前要进行一定的心理测试;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心理素质教育与辅导;实行彻底的“财产公开”制度以杜绝“蒙哄过关”的心理期望;逐步“高薪养廉”以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及遏制“私欲”的膨胀;利用一系列的腐败侦破方面的心理攻势与手段,瓦解腐败分子在心理上的抵抗;对腐败分子的“变态心理”进行治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