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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职业病问题日益严重,职业病危害不仅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伤害,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职业病一直是最近几年两会的热门话题,政府在职业病防治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但面临严峻的职业病现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体制的不完善等问题,我国政府改善职业病现状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在以往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研究基础上,本文从我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现状及问题出发,通过走访调研、文献分析等方式,针对近年不断出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案例,运用管理学相关原理,指出我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根源,并为完善我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我国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体制存在着职业病诊断机构由省级卫生部门所指定不合理、政府职能部门对职业病的诊断管理混乱、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以“自证其罪”不现实、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有失公允,以及职业病的鉴定程序不完善等问题。本文针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分别从经济体制、政府体制、法律制度等方面分析其存在的根源。在经济体制方面存在着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冲击,以及私营企业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问题;在政府体制方面存在着政府对职业病防治不够重视、政府为寻求经济发展对企业的不正当保护、职业病防治机构不健全,以及职业病评价队伍不足的问题;在法律制度根源存在着劳动用工制度的不完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法规的不完善和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致维权难等问题。论文从上述经济体制、政府体制、法律制度三方面找到我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体制不完善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内外职业病防治与诊断的先进实践经验,分别从制度立法层面、政府管理层面和职工与企业层面提出了解决和完善我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体制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在我国建立一个完善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