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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和刑罚历来是刑法学界的重要课题,从研究数量和成果来看,对犯罪学的研究远高于刑罚学,随着国际上刑罚的发展,人们开始由过去注重刑罚的惩罚报复目的,转为更多地思考刑罚的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目的,更加注重刑罚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启蒙运动引起的刑事司法改革成果之一,短期自由刑替代了中世纪残酷的生命刑和身体刑而崛起,是近代刑法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短期自由刑是自由刑中的一种,也是人们质疑和争议最多的,自产生以来,其利弊和存废问题备受世界关注,而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迅速发展,刑罚的轻型化、社会化等新理念也不断出现,对短期自由刑问题的争论愈演愈烈。但发展至今,其定义界定、利弊存废之争始终处于刑事改革的最前沿。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争论后,学界中占多数的观点是:短期自由刑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同时也存在许多缺陷和问题。因此,占大多数的观点是:对短期自由刑采取不绝对否定与绝对肯定,而是在予以保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改革或完善,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我国司法实践看,短期自由刑有着较长的历史,虽其自身存在许多先天性的缺陷和实际适用中发现的问题,但在我国刑罚体系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大量条文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罚,轻微犯罪在刑事犯罪中占较大比重,这决定了短期自由刑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必然会被比较频繁地适用,但正如国内外学者对短期自由刑的利弊和存废之争过程中提到的,短期自由刑存在许多弊端,在适用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因此,短期自由刑作为刑罚由轻到重的重要过渡环节,在未能找到替代它的合适刑种之前,不宜将其废止,只能尽量减少和限制适用,同时,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的短期自由刑制度相比于国外,存在更多的落后之处,因而需要积极借鉴国外在短期自由刑完善中的先进做法,对我国的制度进行完善。鉴于以上背景,笔者以论我国短期自由刑的问题与完善为题,尝试对我国的短期自由刑制度进行完善提出建议。本文通过以短期自由刑的发展、价值、弊端为切入点,在充分研究短期自由刑利弊的基础上,论证该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必要性及合理性,同时发现其不足与缺陷,通过阐述我国短期自由刑存在的问题,在合理借鉴国外适用短期自由刑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革和完善措施,以求最大限度发挥短期自由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作用。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了历史的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分析短期自由刑的基本问题。在内容和框架上,全文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短期自由刑的概述。先以短期自由刑的发展历程为切入,从古代短期自由刑的萌芽时期到近代短期自由刑的发展时期,再到现代短期自由刑的争议和改革时期,并介绍了“轻轻”刑事政策对短期自由刑的影响,通过其产生到发展繁荣的历程,了解短期自由刑的有关背景及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历史发展状况的考察,进一步提出对短期自由刑的具体概念的界定方法,同时也回答了关于短期自由刑的刑期标准等问题,阐述了短期自由刑的概念和价值。第三,总结了各国对短期自由刑利弊和存废问题的不同观点,着重阐述了肯定说、否定说及折中说三种观点,为下文进一步阐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短期自由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将目光转向短期自由刑在我国的立法现状及适用效果,同时,着重梳理了短期自由刑在我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预防犯罪效果不明显;二是罪犯交叉感染情况严重;三是我国对罪犯的改造手段有待改进;四是对短期自由刑服刑人员的后续影响等。第三部分,国外短期自由刑改革实践的考察与借鉴。在前文阐述的基础上,总结了短期自由刑改革的理论基础,并着重介绍了目前世界上对短期自由刑改革或完善的主要举措,并从中对不同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对比与分析,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能够为我国借鉴的经验,为文章最后一部分重点论述我国短期自由刑的完善建议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提出关于我国短期自由刑的完善建议。这是本文的重点,分别从原则与具体完善措施上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应明确短期自由刑的立法和实践上的基本原则;再从具体的完善型或易科型方面,对短期自由刑的执行程序、易科形式及其他问题加以完善:第一,完善短期自由刑的执行条件和方式;第二,建立短期自由刑的易科制度;第三,建立刑事犹豫制度;第四,对短期自由刑之拘役的具体改良措施;第五,扩大适用缓刑与假释的社区矫正;第六,建立短期自由刑的前科消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