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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极其重要的创新之一便是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的方式来向公众提供。当前社会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我国社会体育资源的严重不足的矛盾显得越发地不可调和,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解决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进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方式改革成为了当务之急。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大约始于本世纪初,经过了约十年左右的探索,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的购买服务初步形成了规模和体系。但是,北京市体育局正式开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时间较短,在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另外,通过检索发现,我国对此方面研究与理论成果也尚较少,认识范围相对较局限,对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进行的研究更是缺乏。基于以上几方面,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学者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随后对公共体育服务、社会力量、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概念进行了详细阐述,并以失灵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依据,运用文献资料法,参与观察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对北京市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现状进行分析。得出北京市体育局在购买服务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如初步摸索出购买服务的工作模式、与社会力量关系的重构已现成效;但仍然存在着社会力量的规模严重不均衡、体育社会组织的能力不足,购买目标、内容的规划与资金使用不科学,承接主体的选择方面考虑欠缺,购买服务的过程管理与监督评估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提出政策先行,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的培育、扶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发挥公共体育服务多元供给主体优势,科学进行购买服务项目选择与确立,建立监督检查、验收评估体系、加强购买服务的实证研究等几方面建议。希望北京市体育局充分利用并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优势,也期待能有更多的学者在购买服务的效率、效果等方面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