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九世纪末,哲学家对于语言的关注开始形成一股强大的思潮,并在20世纪完成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形成语言哲学,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意义和指称问题。于是,指称论就成为西方学者探索的一个重点领域。哲学界一直在探讨语词的意义和它的指称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到今天也没有停止。罗素的思想是对弗雷格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罗素将其在《数学原理》中所用到的研究方法应用于语言研究,将日常语言中的主词处理为谓词,这样就解决了哲学史上的三个难题:存在悖论、排中律失效和同一替换原则失效问题。尤其是他提出的限定摹状词的理论,把逻辑方法运用到哲学研究,被称作“哲学的典范”。罗素与弗雷格不同的是,他认为名称的意义就是它的指称。他没有区分无意义和假,认为没有意义就是假的。这一点遭到了斯特劳森的批评。斯特劳森是从日常语言的角度来研究摹状词的,他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语言的实际使用的基础上,这也为后来的指称论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他指出语言与语言的使用是完全不一样的,罗素就是没有分清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才致使其理论研究有了“根本性的错误”。唐奈兰的工作更像是在前两位逻辑哲学家的基础上,尤其是在斯特劳森的研究的基础上,对于他们的研究的一些补充。唐奈兰的研究主要在于他提出了语言使用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当摹状词的对象和其意义不一致的时候,人们为何还能够进行有效的交流。唐奈兰认为这是语言的一种特殊的用法,他把它成为“指称性用法”,唐奈兰的研究丰富了摹状词理论的内容。笔者认为,逻辑哲学的不断演进与以上三位哲学家的贡献是分不开的,从他们的研究之中能够探寻出指称理论在上世纪前期到中期演化的规律和脉络。归根结底,指称理论终归是对人类的语言研究,它的发展和语言的特点是紧密相关的。由于语言具有实用性和共通性的特征,才会导致指称理论的研究越来越注重其实际运用,这种趋势是由语言的特点决定的,是不可逆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