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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银行业务也随着技术的发展而改变,单纯的传统银行业务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业务需求了。伴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日趋大众化,金融机构将网络与电子业务相结合,从而实现了目前我们所了解的现代电子商务。现代银行业通过电子商务与传统银行相结合得到了全速的发展,美国在1995年成了第一件网络银行,以后的10年间,网上银行独有低成本高效益,在全球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次变革不仅仅对传统银行业务带来了巨大个改变,也是金融机构的一次深刻的变革,网上银行已变成金融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网上银行对于传统银行业务带来不仅仅是业务的创新与拓展,也给银行带来新的风险与挑战,尤其是我国对于网上银行初步建立的体系还存在很多漏洞,网上银行的风险主要不单单来自其内部自身运营技术所带来的风险,还包括外部环境所带来的一系列隐患。我国要确立及明确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相关体制,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开展的业务,分别确定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及分工,在金融混业的情况下可以设置银监会或者人民银行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不仅仅可以符合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经营状态,还可以杜绝政府干预等手段来限制金融机构跨行业竞争,为我国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国初步建立了网上银行监管体系,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体系的建立,要本着安全性与效率性的原则,逐步完善信息技术风险的披露与网上银行运营中的风险问题。相对于传统的经济法学与法理学,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需要在法学理论中在深一步的研究出符合我国金融环境要求的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网上银行相对于传统银行业务突破了地域,时间的限制,并且方便于客户的各种欲求。在近些年随着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我国制定专门的法律监管部门势在必行。因此探究我国网上银行的监管与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