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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现代城市的基础。近年来,社区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社区建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区服务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与此相适应,政事逐步分开,社区服务逐步由政府职能转变为社会职能,社会服务组织成为承接社区服务的主要载体之一。经过20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国的社区公共服务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取得了许多成果,但是与世界上成熟的社区服务相比,我国的社区公共服务在供给职能方面也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随着社区服务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我国社区服务的理论建设大大滞后于实践发展的要求。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种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服务供给模式,这种模式的建立将会有利于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有利于促进社区就业,有利于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通过社区公共服务的实施,可以达到维护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权利的目的,可以达到满足居民不同生活需求的目的,并由此提高社会生活的质量与价值。同时,政府以及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与组织通过对社区服务的供给,居民之间通过互助性的服务,可实现社会平等与社会公正的价值观,也可拓展和提升参与社区服务的居民的社会价值。 有鉴于此,本文选择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机制作为研究对象。本文中的“社区公共服务”,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成员提供福利性、公益性服务和便民生活服务,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社区公共服务具有福利性、地域性、综合性、以及社会性等区别于其他服务的基本特征。我国的社区公共服务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三个阶段中可以清楚看到贯穿中国社区服务发展全过程的两条主线:一是政府力量;二是社会力量。在我国,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具有促进社会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等重要意义。 社区公共服务属于公共物品,由于公共物品是政府所提供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和劳务,使公共物品领域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政府承担着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但这不等于政府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政府是提供而不是生产。它可以通过决策、监督、协调和指挥等环节,把公共物品的生产让渡给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去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快速变革时期,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给多年来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福利体制带来了一系列冲击,狭义的社会福利性服务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只有依靠社会,依托基层,发挥社区潜能,才能有效地缓解日益突出的社区服务问题,解决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失灵问题。 在西方国家,社区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的一种补充,是在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广泛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社区服务发展历史较长,在供给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虽然不同国家和地区实现社区服务的途径各异,但是从工作主体、组织方式、资金来源等方面看仍具有一些共性。总观美国、英国以及香港三种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可以看出三个共同特性:一是政府主导;二是社区中介组织为主体;三是重视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从总体上讲,我国社区服务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基层组织(如街道办和居委会)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主体作用。同时,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也积极参与起来。我国社区服务模式可以简单地归纳为“政府推动,基层组织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经过不断探索,我国社区服务已在资金供给与运作、人力资源的构成与运作、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运行机制。 通过研究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现行供给模式和运行机制,笔者总结出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中存在着供给不足、责任不明确、范围狭窄、发展不均衡、居民需求偏好不均衡导致公共服务目标混乱以及政府行为中存在“政社不分”现象等问题。并针对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目前存在的难点与问题,在总结国内社区服务经验和借鉴国外社区服务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了我国社区公共服务的目标应当是整合型社区公共服务,同时指出在今后阶段的发展中,要处理好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福利性与经营性、专业化与社会化以及广泛性与区域性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并加强各项配套措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