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甲骨文事物名词是名词中的一个重要的类别,语法特点典型。本文从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来研究甲骨文事物名词,并借鉴现代汉语以及国外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力图全面清晰地了解事物名词的语法功能,并希望能从中反映其在社会学、历史学方面的某些特点。
本文除绪论、结论和附录外,正文部分共有四章。
第一章分析了事物名词的判定标准及其概貌。事物名词包括动物、植物、天象、器物、食物、交通工具、军事组织、疾病、灾咎等。确认事物名词除了参考词汇意义外,很大程度上依靠其所在句式及句法成分分析。
第二章讨论了甲骨文事物名词的活用与兼类。甲骨文事物名词活用为动词的用例很少;事物名词的兼类包括词类间的兼类和名词内部小类间的兼类。这都是一词多义的缘故,从中可看出词义引申的一些规律。
第三章主要探讨甲骨文事物名词的句法特点。主要讨论了事物名词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中心语的情况:作主语可分为施事主语、受事主语、主题主语,其中以受事主语为主;作宾语则可分为单宾语、双宾语和三宾语。根据宾语和动语语义关系的不同,作宾语可作施事宾语、受事宾语和当事宾语(包括存现宾语、因为宾语和工具宾语),其中以受事宾语和工具宾语为主;作定语时则可受名词、形容词、数词等修饰。
第四章为语义、语用研究。第一节从语义出发,讨论了事物名词的配价特点及其所充当的语义成分。事物名词可充当施事、受事、系事、经事、凭事和因事等语义成分。第二节为语用研究,主要是运用现代汉语的焦点理论,研究事物名词作句子焦点的情况。事物名词作焦点,可分为自然焦点和对比焦点。其中,涉及甲骨文焦点标记词“唯”、“惠”的使用。
本文语法分析的特点有:强调句法、语义、语用多层面的综合分析,注重描写与解释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