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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间的竞争无处不在,其竞争的最高形式,通常表现为货币的竞争。一般而言,提高货币的竞争力,往往通过提高该货币的国际化程度来实现。国际化程度高的货币,以发行国的信用为担保,通过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该货币的自由兑换、流通和结算,为发行国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最终增加发行国财富价值,提升国力。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多年来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使得人民币晋升为国际货币成为可能,也正因如此,人民币国际化俨然已经成为我国增强国力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在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多项措施中,人民币跨境支付模式的建立与完善更为直接地促进人民币的海外供给。简言之,要促进人民币的境外支付与结算的发展,首先要在境外实现合法获取到人民币的可能性。结合我国进出口贸易在全球市场重要性的提升和跨境电商今年来的快速发展以及支付主体对支付机构的使用需求和依赖程度的增长,支付机构被选定为人民币跨境支付的试点主体进行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即以通过在线支付系统实现国家间资金往来。在支付机构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开展,使得境内外人民币资金统筹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得到实践和检验,有效带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促进对于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为拓展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投资活动空间提供更多机会,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进行实践和探索。然而,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支付机构的灵活性和新颖性,也使得对其的法律监管存在多变性与滞后性,其所带来的机会与惊喜与问题和隐患共存。另一方面,缺乏配套和协调的法规往往只能针对某些具体的问题进行规制,加之时间紧迫所暴露出的草率和疏忽,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法规的出台往往被市场诟病为“救火行为”。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中在发挥着上述功能的同时,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与隐患同样不可忽视。基于此,本文以人民币国际化为背景,以支付机构为对象,以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为切入点,分析支付机构在人民币跨境支付中的法律关系,明晰其法律基础;通过在电子跨境支付领域有着更为先进的监管手段的国家对于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方式进行对比,得出我国发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的启示;分析作为新兴金融业态的支付机构所开展的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在法律监管层面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解决对策,旨在为我国支付机构更为安全地、审慎地、有效地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正文分为以下三章:第一章对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的法律基础概述。本章通过对跨境支付业务的法律分类和其所涉及到的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使得支付机构在跨境支付中的角色更加清晰。讨论人民币跨境支付对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意义也使得后文中的各项分析与探索具备动力。对于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现有法规的梳理,明晰对于人民币跨境支付的问题已有的法律框架以及仍旧缺失的法律空白点,为后文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提出解决建议奠定基础。第二章对美国和欧盟在对电子跨境支付监管进行分析和对比。由于美国和欧盟在电子支付跨境监管和各自货币国际化的问题上均有丰富经验,同时两种经济体对于其货币跨境支付的监管措施与特点采取实质上完全不同,因此对于两者的对比分析和研究,可以为我国支付机构人民币跨境支付的监管提供参考。此外,本章在结合美国和欧盟对电子支付和结算体系、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监管以及电子支付监管创新的分析后,从建立支付与结算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纽带加强跨境支付国家间监管协作以及跨境支付监管应与货币国际化程度相适应的三个方面,探讨美国和欧盟跨境法律监管对我国的启示。第三章对现阶段支付机构在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监管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准入资格、外汇管制、跨境反洗钱、支付机构稳定性以及人民币离岸市场平衡等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国家在类似问题上的监管方式和模式选择,针对各项风险逐一设计解决路径,以实现支付机构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发挥其新颖性、灵活性特点,尽可能清除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滞后性难题,为从人民币境外支付与结算的道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