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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紧扣领导体制所涉及的领导结构系统、领导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领导方式三个主要方面,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的发展演变脉络为基础,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的改革状况作为切入点,从过程、内容、形式、实质四个方面对地方党委领导体制的发展改革历程进行系统评析。在分析当前地方党委领导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当前地方党委领导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一是传统体制残留的弊端,主要包括:党政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领导权力的过于集中、领导权力关系的运转不顺、领导集团工作方式落后;二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改革以来产生的新问题,主要包括:常委会有效集中难度加大、专职副书记的职能定位模糊、常委会权力有效监督问题凸显、传统的干部成长路径受到冲击。
在分析当前我国地方党委存在弊端的根源方面,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主要原因,即:受我国的特殊历史国情的影响;受党的领导体制曲折发展的影响;受党的领导体制改革的不彻底的影响;受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不完善的影响。
本文在总结前苏联共产党领导体制改革灭党亡国的教训,认真分析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就领导体制改革提出的重要精神和实行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后,认为今后地方党委领导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为:以精简效率为改革发展的重点,以完善规范为改革发展的目标,以权力制衡为改革发展的主题。同时,系统地提出以四个方面的改革设想:以“三权分设、三级监督、四种制约”为主题,改革领导体制;以“四个注重、四个完善”为目标,规范运行机制;以“三个理顺、三个防止”为保障,优化领导方式。具体的措施上,本文在借鉴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探索性的改革途径:改革副书记设置,两名副书记分别兼任人大主任和政府首长;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基础上,将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