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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作为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对它的研究自其出现以来,可谓浩如烟海,可以说它是古典小说研究者不可回避的一部作品。尽管如此,从民俗的角度对其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还不多见。近几年,随着文学研究的转型与文化研究的勃兴,从民俗角度对古典名著进行研究的论文、专著日见增多。《水浒传》作为一部描写下层民众的古典小说,又多以民间俗语行文,对其中的民俗进行文学和文化方面的研究,也是很有必要和很有意义的。从全书来看,《水浒传》中的民俗描写涵盖了民俗学中民俗的几乎全部内容,大体上包括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信仰民俗和游艺民俗四方面内容。如果将这四方面的内容全部从书中提取出来加以考证分析,则显得论文大而宽泛,也不是一篇文学论文应该承载的全部内容。本文试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来论述《水浒传》中涉及到的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信仰民俗和游艺民俗,以各项民俗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事项加以分析论证,并将这些出现在小说中的民俗与山东本地的民俗进行比较研究,以确认小说中的民俗与山东本地的民俗的内在关系,找出它们的异同点。第一,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民俗现象是《水浒传》的内容中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文试将书中所涉及到的比较典型的民俗现象进行必要的分类和考证,从民俗现象入手,以期探讨各项民俗现象的发展演变。本身作为一部世代累积型成书的古典小说,《水浒传》的内容可以说经历过无数次修改编定。在它的成书过程中,它所描写的民俗现象也就随之进行不断地发展衍变。从时间上说,《水浒传》所描写的民俗现象,在故事发生的宋代,与后来故事流传的元代、明代,包括现知最早的刻本出现之后的其他刊本,都有了不同时代的不同特色;从空间上说,《水浒》故事发生在山东,小说也比较多地写到了一些山东民俗。可是民俗毕竟不是某一个地方的独有现象。《水浒》故事在流传过程中,不同的人将不同地方的民俗融进小说中,也是难免的。即使是最后的写定者,也难免将他所处时代、所处地方的民俗不自觉地写进小说中,并在写定过程中不断吸收不同地方的不同民俗。这些特点,在《水浒传》所描写的民俗现象中都是比较明显的。从时间、地域两方面考察《水浒传》中的民俗现象,是本文着力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第二,将《水浒传》中的民俗放在山东民俗的视角下进行考察研究,则是一个比较新的考察视角。水浒故事发生在山东,英雄好汉的事迹行为主要在山东大地上展开,这样山东民俗就不可避免地在小说中可能会多次出现。这些民俗现象,作为小说山东特色的一个主要支撑点,对它们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考察论证,当是一项比较有益的课题,也可以作为《水浒传》研究的一个新的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