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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文旨在调研北京市三环公路周边地区居民家中噪声污染情况,并通过此环境中成长婴儿的听力测试,阐述噪音与婴儿听力损伤之间的关系;探讨北京地区三级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噪音的暴露状况,提出合理的干预措施,减少噪音对高危新生儿听力的影响。
方法 在我院母婴同室病房随机选取家住北京市三环公路周边地区、健康新生儿30例,使用丹麦B&K2231精密积分声级计到其家中进行噪声测试;同时,于出生时和生后3个月进行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TEOAE)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ABR)检测;选取家住北京市三环公路周边以外地区,居住环境基本符合我国制定的居住环境噪声标准,3个月龄的小儿30例,检测ABR和TEOAE,作对照组;到北京地区三级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A、B、C三家医院的NICU病房进行实地噪音测量记录嘈杂时间和相对安静时间的噪音强度;记录培育箱内外的噪音,采取措施,减低噪音及评估改善结果。选取培育箱的早产儿20例作为实验组,选取开放暖床的早产儿20例作为对照组,于1个月龄时检查ABR和TEOAE。
结果 1、①北京三环公路地区居民家中嘈杂时间段:关窗(56.5±2.9分贝)/开窗(62.5±1.9分贝),P<0.05;②北京三环公路地区居民家中相对安静时间段:关窗(49.4±2.8分贝)/开窗(51.2±1.8分贝),P<0.05;③北京三环公路地区居民家中嘈杂时间段比对照组嘈杂时间段,增高11.9分贝噪音(均开窗)/降低10分贝噪音(均关窗),P<0.05;北京三环公路地区居民家中嘈杂时间段关窗比对照组嘈杂时间段开窗时,噪音增高5.8分贝,P<0.05;④TEOAE测试各项数据虽然尚不支持生活在北京三环公路周边地区居民家中噪音对小儿内耳造成损伤,但对照组小儿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TEOAE)测试各项指标优于实验组;⑤ABR听力测试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两组小儿虽然均通过检测,但听力测试各项指标优于实验组,其中对照组小儿Ⅲ、Ⅴ波潜伏期缩短、在20分贝听阈时Ⅴ波潜伏期缩短0.17ms,P值0.038。
2、①A、B、C三家医院在嘈杂时间噪音平均为62.6分贝,安静时间段平均为55.8分贝,P<0.05。交班时间B医院比A、C医院噪音高2.7~3.3分贝,早晨护理时间高3分贝,治疗时间高2.5~3分贝,P<0.05;A、C两家医院在嘈杂时间段无显著差异;ABC三家医院在安静时间段均无显著差异。在A医院作宣教活动后检测病房噪音,嘈杂时间噪音降低了4.7分贝,P<0.05;安静时间噪音降低了1.8分贝,P>0.05。培育箱内外噪音相差约10分贝,P<0.05;箱内放泡沫材料降低噪音2.8分贝,箱外覆盖薄单、隔音毯降低噪音1~4分贝,P<0.05(除外覆盖薄单于培育箱前后盖水平);箱内放泡沫材料+箱外覆盖薄单,噪音下降约4.5分贝,P<0.05。
②NICU住院早产儿听力检查各项指标中,瞬态诱发性耳声发射总反应能量实验组/对照组16.14±5.31/12.92±分贝,P<0.05;各频域信噪比实验组高于对照组,在2kHz、4kHz频域有统计学意义;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测试80分贝听阈时实验组Ⅲ、Ⅴ波的潜伏期较对照组分别缩短0.39ms和0.37ms,P<0.05;就波间期来看Ⅰ-Ⅴ波,实验组较对照组缩短0.35ms,P<0.05;在30分贝听阈时均可引出Ⅴ波,实验组Ⅴ波潜伏期缩短0.33ms,P<0.05。
结论 1、北京市三环公路周边地区居民家中噪声超过国际和我国制定的生活环境噪声标准。此噪声虽未对生后3个月小儿听力造成损害,但是听力测试各项指标对照组优于实验组,远期预后有待进一步监测。
2、北京地区三级NICU病房存在干扰早产儿生长发育的噪音,经过实施有效的干预措施后,可以降低病房的噪音干扰,但是需要经常性的临床宣教及定期的临床噪音检测。NICU噪声已经对早产儿内耳及脑干听觉电生理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