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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地区是我国主要农垦区。两宋以来,随着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及土地垦殖技术的不断提高,该区域人们的土地利用活动日趋剧烈,土地覆被格局也因此发生了显著变化。本研究在大量搜集与整理传统文献史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宋、辽、金时期我国东部地区不同政权实体疆域政区沿革、人口变化、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垦殖政策的考察,揭示了宋、辽、金时期我国东部地区土地垦殖活动的详细过程,建立了利用册载田亩和人口等资料订正或估算耕地数据的方法,重建了北宋-辽时期990年、1078年、1102年和南宋-金时期1162年、1215年等5个时间断面的路(道)级耕地面积和垦殖强度数据集,分析了宋、辽、金时期我国东部地区耕地变化的时空动态特征。主要结论有: 1)虽然宋代已推行“履亩纳税”的赋役制度,官方档册中也留存着一些“田亩数字”,但这些田亩数据在“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制度的影响下,耕地隐匿问题非常严重,导致宋代册载田亩数据总体偏低。 2)通过对宋、辽、金各政体推行的垦殖政策、人口政策以及战乱等重大事件的梳理与分析,提出不同政体土地垦殖发展阶段。其中,北宋大致可分为宋太祖-太宗抛荒期(960-997年),真宗-神宗(997-1085年)垦殖恢复期、哲宗-钦宗(1085-1125年)平稳发展期;南宋则主要以绍兴和议(1141年)为界,分为抛荒期(1127-1141年)和垦殖恢复-增长期(1141-南宋末);辽代在统和二十二年(1004年)之前,以移民垦荒为主,之后以政策促垦为特征;金代土地垦殖阶段主要有金太祖天会五年至金熙宗正隆六年(1127-1161年)的抛荒期,及大定初年至金末(1161-1219年)的垦殖发展期。 3)针对宋、辽、金时期不同政体可资利用的田亩与人口资料的差异,本文采用史料汇总法、人口推算法和线性插值法等不同方法,重建了该时期我国东部地区5个时间断面的路(道)级的耕地与垦殖强度数据集,结果显示:北宋-辽时期990年耕地面积为515.00×106亩,1078年为795.14×106亩,1102年为868.91×106亩;南宋-金时期1162年耕地面积为752.92×106亩,1215年为1054.16×106亩。 4)从耕地数量与垦殖强度时空变化特征看,宋、辽、金时期我国东部地区耕地数量变化可分为三个阶段:①990-1102年,随着社会日趋稳定和人口数量的恢复,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年增长率达到4.68‰,垦殖强度由7.73%增至12.75%;其中,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及西南成都平原为该时期的耕地的主要分布区,局部地区垦殖率达到约40%。②1102-1162年,受辽、金战争和“靖康之难”的影响,境内人口大量减少,导致土地抛荒严重,耕地数量年均增长率为-2.39‰,垦殖率降至12.06%;其中,两淮地区的京西南路、荆湖北路、淮南东西路垦殖率下降最大,从1102年的15.79%、22.32%和29.70%降至1162年的2.11%、6.86%和5.52%。③1162-1215年,在人口增长及宋、金政府促垦政策的推动下,耕地面积大幅增加,年均增长率达到6.37‰,垦殖率由12.06%上升至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