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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园暴力日益成为人们担忧而又无奈的一个社会问题。近两年以来,在微博社区、朋友圈、及电视网络媒体上就有几十起恶性的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而呈现在众人眼前的只是这青少年校园暴力的冰山一角,日益严重且频发的青少年校园暴力事件,不但没有因出台的相应法律的干预措施得到遏制,反而越演越烈。现有的法律干预存在诸多问题,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校园暴力的关键所在。现有的青少年校园暴力呈现出诸多突出的特点包括隐蔽性、手段多样且恶劣、群体性、原因复杂等,同时青少年校园暴力呈现一定的严峻趋势:低龄化、女性主体上升、范围蔓延等,且其性质也都比较恶劣,社会影响剧烈,为了遏制青少年校园暴力,本文研究和分析现有的法律干预措施存在的问题,发现青少年校园暴力的法律干预措施存在立法分散在多个部门法及不同的范围里,相关法律规定笼统、操作性不强,部分法规处罚力度偏低,以及现实处理中的草草了事,监管责任不明确,难以形成合力进行综合治理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青少年校园暴力的法律干预措施。为此需要:一、制定系统专门的相关法律,首先需要开展青少年校园暴力的专门系统性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其次联合心理专家、教育学家与法律专家针对青少年的校园暴力进行专项研究,最后吸收地方实践经验,把一些有效的实践上升为法律,并结合国内外的一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作我国专门系统立法的指导。二、具体化法律的内容,实现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首先要剔除现有法条中模糊性的字词,其次,除去条文中笼统的规定,增加规范细致化的条文。最后要针对现有青少年校园暴力特点与趋势,完善相关立法的空白,同时落实法律实施的监督。三、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一方面需要在现有法条的基础上增加法律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要增加刑罚处置措施的种类与内容,科学合理把握处罚力度的“度”的问题,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即能对青少年起到很好的教育,又能让其接受犯法之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四、明确相关责任。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是导致青少年校园暴力的主要因素,明确家庭责任、学校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助于各主体尽到自己当尽的义务,另外这也需要法律的监督,保障各主体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责任,另外针对我国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各主体之间需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及时发现,帮助疏导,共同防治。最后可以考虑成立相关综合性部门,彼此联络。法律的作用不是万能的,它需要其他资源的配合,使法律的实施更高效,以此实现法律应该扮演的角色和应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