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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认为文学就是文献,真是其核心价值。他反对从众崇古尚美:接受者少体现作品卓越与必要;文学在进步;美有害于真。从考据、逻辑、义理三方面论证了经书不能为评价作品的准绳。王充反对鬼神天人感应与谶纬这些超验思想,但论证又以经验为前提。他反对神话,这在思维发展史、艺术观念史及精神品质上均有价值;它不该为后世破坏神话行为负责。创作应坚持实录、真诚、博通以创新,拒绝夸饰、追求浅易,这些被认为是实现真的形式,也是实现善手段。善被认为是文学的主要功用。这是以人性可变为哲学依据。这个依据问题在于:人性存在只是一种假设;人性可变在王充论证中只是一种可能,也与他的元气论矛盾。王充的“福祸适偶”论则是对惩恶扬善说的另一挑战,这体现文学以真为价值与以善为功用的冲突。这样的冲突还体现在真的实现形式与文学功用的关系。以实录为例子,实录于劝善功能极为有限,甚至有相反的效果。以真为价值与以善为功用间的冲突,只有在取消认识与价值间真与善间的差别或他们间的交接模糊处才会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