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性质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odm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不动产物权登记究竟是何性质,多次在一些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和专家讲座中被提出来探讨。本文将围绕这一中心,从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的性质、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模式、不动产登记采取的争议解决办法这三个角度来探讨应当建立何种性质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并且比较国内和国外的相关立法规定,分析相关的法律制度从而论证本文的主题。本文正是试图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论证不动产物权登记应当为何种的性质,既能更加适合实践的需要,又能尽快地解决围绕不动产登记的一系列问题,从而促进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以期实现理想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正如梁慧星教授所说:“无论物权法多么完善,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登记制度,那么物权法就不会有好的结果,不会得到切实的实施。”直到今天,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还处于制定过程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还是散落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如《担保法》、《物权法》和某些行政法规、规章。显然要制定《不动产登记法》,首当其冲的是应当明确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性质,这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最为核心的问题,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的定性直接影响着不动产登记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决定了未来不动产登记法的立法模式。笔者希望通过对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的研究,为我国将要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法》建言献策、贡献微薄之力。明确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的性质,直接影响着不动产登记机关的确定、登记机关行使的权利(力)的性质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和相关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著名的河南焦作市房产纠纷案,上演了“一个纠纷、两种诉讼、三级法院、十年审理、十八份判决”的闹剧,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这正是登记性质不清而产生的典型问题,如此马拉松式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循环往复,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损害了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司法定纷止争的形象。司法保驾公平交易秩序变成一纸空文,成为有关权力机关为争夺利益的工具,最终在人们的质疑声中苟延残喘。正是由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性质的不明确,导致一系列问题悬而未决,因此,对此问题的研究就显得迫切而重要。
其他文献
刑事诉讼职能是刑事诉讼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和任务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具有的作用和功能。其特点包括法律性和规范性、抽象性和概括性、独占性和排它性、交会性和共生性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持续扩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经历了一场伟大的变革,民办高等教育产生本身就是这场伟大变革的产物,民办教育体现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
胡应麟是明代中后期重要的诗学家,其诗歌理论主要体现于《诗薮》一书中。作为明代七子复古派后期的重要诗学家,胡应麟针对当时明代中后期诗坛创作现状,对七子复古派诗学进行
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在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学界关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权的性质众说纷纭,至今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司法实践中,检法两家对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不同理解,
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笔者试图从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至今二十多年中,社会科学界尤其是社会学界,就有关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做一简要的梳理,从中总结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
善意取得制度是对无权处分的特别规定,是对所有权效力的一种限制,它是法律在所有权的保护与交易的安全和快捷之间予以平衡和取舍的结果。在传统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
失独家庭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之后产生的特殊弱势群体,如今第一批执行计划生育的一代人即将或已经步入老年,他们的生活面临很多的困境,需要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关注
目的观察电针对大鼠急性局灶性脑缺血再灌注后神经元凋亡和caspase-3表达的影响,探讨线粒体介导的凋亡通路在缺血性脑损伤中的作用及电针干预作用的可能机制,为电针治疗缺血
[目的]总结杨明会教授治疗气道高反应性咳嗽的·临证经验。通过观察气道高反应性患者局部炎症变化、临床症状改善以及预后情况,评价中药治疗气道高反应性咳嗽的疗效。[方法]
目的本实验采用多种现代研究技术,探讨“双固一通”针法对糖尿病大鼠的治疗作用和对胰岛素抵抗的影响,并比较“双固一通”常规电针法与“双固一通”强刺激电针法效应的差异,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