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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主建设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民主制度日渐完善,民主实践更趋普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以往成就的基础上,我国当前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当代中国人的“公民意识”。良好的公民意识可以促进一个国家的民主建设和现代化进程。因此,如何培养当代中国人的“公民意识”问题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为了对这一问题提出建设性对策,本文尝试性对近代社会契约论的现代价值进行分析,试图从中找到培养当代中国人“公民意识”的有效途径。
作为讨论的理论准备,本文的第一部分是对近代社会契约论进行了分析,发现近代社会契约论中蕴含着两种伦理精神:个人主义精神和公共伦理精神。前者确立了个人的主体地位,弘扬了个人生存、自由和平等的基本权利;后者强调了个人的社会性,指出公民必须具有基本的公共交往的伦理精神:理性与法、权利与权力、自由与公意,这些概念使人开始思考个人与国家、个人与个人的伦理关系。本文的第二部分先对公民意识的涵义和构成进行了考察,然后发现了近代社会契约所蕴含的伦理精神与公民意识的构成有着内在的关联性,而且可以汲取近代社会契约论所蕴含的伦理精神来建构公民意识中的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两部分内容。
通过文章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的分析,本文找到了近代社会契约之伦理精神与公民意识之构成的内在契合点,这样就可以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来解决当代中国人“公民意识”薄弱的问题。所以,本文第三部分,在对当代中国人的“公民意识”问题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和思考之后,最终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即利用近代社会契约论所蕴含的伦理精神培养当代中国人的“公民意识”。这也正是近代社会契约论的现代价值之所在。
最后,结语中本文倡导:既然当代中国人的“公民意识”存在着薄弱之处,而良好的公民意识的养成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那么我们就必须面对这个事实,把培养良好公民意识的任务看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