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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55 个少数民族中的绝大多数分布于祖国的边疆,尤其是西部边疆。云南是中国民族多样性最典型的区域之一,各民族世世代代共同坚守着这片土地,为云南、为全国的繁荣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云南省人口 4235.9万,其中近 33.41%为少数民族。改革开放以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基础薄弱,发展滞后,与内地和发达地区的差距拉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软肋”,严重影响着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社会全面发展与共同进步离不开各民族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没有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云南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不能建成。
红河州绿春县是云南境内一个落后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哈尼、彝、瑶、拉祜、傣、汉等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 98.2%,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居全省第二,较全省而言,具有十分典型的代表性。对绿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研究,能够为云南这样一个少数民族边疆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和现实参照。在云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只有坚持把科学发展理念与民族地区相结合,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繁荣,真正实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全面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文主要以红河州绿春县为代表,从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出发,对比发达地区、同等发展程度的非民族地区,并根据其自身特点、存在的问题来探索适合其特点的建设之路。也试图为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和其他相类似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