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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恶势力犯罪为代表的有组织犯罪具有巨大社会危害性和整体冲击力,正日益成为破坏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瘟疫和毒瘤”。改革和完善现有立法和司法,并从理论上、实务中探讨防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对策,已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法缺乏针对性、系统性、超前性和完备性,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若干瓶颈,难以适应打黑除恶工作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因此,我们必须立足我国实际,吸收并借鉴国外经验,研究黑恶势力的概念、特征和行为属性等,剖析我国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立法上、司法上的缺陷和不足,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这一社会毒瘤提供决策依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按照“先厘清研究对象概念特征、再行剖析其行为属性,继而分析防治对策的制度缺陷,最后提出相关立法司法措施建议”的思路,着重从实务的角度,从黑恶势力的行为特点入手,对当前打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争议点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黑恶势力的行为进行区分和剖析,将司法实践中的黑恶势力行为分为内部行为、外部行为两大类。内部行为包括成立犯罪组织的行为、维系犯罪组织的存在和稳定的行为、谋求犯罪组织整体实力的提升、发展和壮大的行为等。外部行为主要是指黑恶势力对行为相对人、被害人以及社会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威胁行为、软暴力行为、贿赂官员行为等等。本文将外部行为中的软暴力行为作为研究的重点,此项研究在全国尚具有首创性。认为软暴力的实质是精神暴力,即肉体暴力之外的能够影响、左右、强制甚至控制他人内心选择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并根据实践案例将软暴力行为区分为滋扰他人生活、扰乱工作秩序、聚众逞强、恶名显赫、侵犯人格五类。在研究黑恶势力软暴力行为的实践表现形式基础上,阐述了对其本质属性的认识,继而提出了包括应对黑恶势力软暴力行为在内的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立法、司法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