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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以来,区域合作蓬勃发展。在此进程中,北欧国家可以说是独具特色,它被认为是小国相互合作达到互利的一个典范。研究北欧国家合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地区及地区主义概念入手,从历史的视角透视了北欧国家合作进程,认为其合作有四个比较明显的阶段:1.早期的民间合作;2.二战后进入以北欧理事会和北欧部长理事会为载体的机制化的政府间合作阶段;3.以开放的地区主义姿态进行了区域外一体化的尝试并以此促进本地区一体化;4.进入“以北欧合作为基础,以扩大波罗的海区域合作为支柱,以进一步参与欧盟一体化为目标”的新阶段。 在对北欧国家合作历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继而提炼出北欧国家合作的主要特点及决定因素。北欧民族国家发展的历史因素和在国际关系中相似的地位,冷战前后国际国内的环境因素,决定了北欧五国选择的区域合作模式是政府间合作;而相近的地理位置、浓厚的文化历史渊源、大致相当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北欧文化共同体因素以及北欧政治家出于对本国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考量,北欧五国之间展开了灵活而务实的合作,且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以开放姿态参与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共体/欧盟等欧洲其它的一体化进程,这使得北欧五国虽然在政府间合作的框架下,却在很多经济领域、社会政策方面,甚至内务方面都取得了较高的融合度。此外,本文还对北欧国家的合作前景进行了简单的展望,认为相对其它区域合作来说,北欧国家由于其良好的合作传统与合作基础的存在,在地区内部不出现极端矛盾与周边安全有基本保证的情况下,北欧地区合作将会相对顺利与平稳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