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以马克思价值哲学为理论依据对友善进行深入分析,既可以进一步澄清有关友善的一般理论问题,又有助于在实践中弘扬培育友善价值观。 友善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认可的价值观念,是作为主体的人对友善有无价值、价值大小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友善之所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由中国目前所处的复杂环境和人的主体需要决定的:一方面我国正由传统的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各种矛盾和冲突凸显;另一方面友善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内涵,与其它核心价值观相辅相成、互为条件。 从情感层面看,友善是人与他人(包括陌生人在内的一切社会人)或群体之间形成的友好情感;是人的社会本质在情感层面的表现;是人在认识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基础上对他人或社会的认同与同情。 从交往层面看,友善是人善良的态度和行为,在实践活动中人通过奉献和互助等行为将友善观念传达给他人,并唤起他人对自己和社会的认同;是调控个体行为、价值冲突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人们在物质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并受物质生产实践制约和影响的观念。 从人际关系层面看,友善是人通过友好善良的情感和行为而建立的和谐统一的人际关系;是人们在公平合作基础上进行良性竞争的新型合作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平等互信的主体间性关系。 综上所述,友善是一个多层次的价值观念,包括友好的情感、善良的行为及和睦的人际关系,在培育和弘扬友善的实践过程中人们还会遇到许多未知的新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每一个社会人的思考和实践,也是此文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