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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之初,高等教育内部所发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我国快速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成为世界上接受高等教育人数最多的国家。同时,高等教育外部制度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摸索和探究,社会观念和意识形态获得巨大的解放,引发社会资源对高等教育投资的旺盛需求,极大地加速了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并形成了以政府、高等院校、社会公众为主要代表的高等教育多元利益主体格局的出现,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对高等教育的多元利益诉求。这种利益诉求最终会直接反映在高等教育领域内部——高等教育评估。
然而迈入新世纪的高等教育评估,因为固有的一元化主体制度设计而无法适应现实中的多元利益诉求,因此导致现行评估制度内,由政府组织的的高等教育评估中出现政府角色的越位与缺位并存,高校角色定位不明确,评估内容错位,约束机制不到位,而制度外的社会评估活动有评估之实而无评估之名的混乱场面。究其根源,本研究认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没有及时调整制度安排,原有制度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制的观念遗留浓重,不仅难以指导现实评估活动的开展,还给评估专业化、科学化造成障碍。改革我国现存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成为必须,而构建多元利益评估主体制度则是改革的关键。
本研究选取“利益”的视角,分析各利益主体在评估中的不同利益诉求,发现各种利益诉求最终都表达为对于高等教育评估中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要求。特别是存在于我国现行制度外的社会评估活动,更是直接通过大学排名争取评估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力图使自己进入评估制度框架内。面对这样的现实,本研究考察了荷兰、英国、美国等三个具有代表性国家在政府、高校、社会之间的评估权力制度安排,并参照新监管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研究了多元利益评估制度中各利益主体的职责及其权力边界的界定,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和相互间约束机制等制度安排问题。本研究还结合当前信息社会的时代特征,考察了信息技术给公共管理在理念、组织结构、信息流动模式、权力结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研究了信息技术在构建多元利益主体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为实现评估制度的民主、平等、规范、透明所提供的各项支持。
最终本研究在改革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政府、高校、学生和社会公众等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设计框架。该框架纳入了现行制度外的社会评估,确立了多元利益共存的主体机制,共享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评估活动机制,并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信息公开制度为核心,实现多元利益主体的约束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