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村委会职能分析--以惠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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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我国政府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进行注册登记,希望以此来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备案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就土地确权工作进行了整改,体现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土地确权是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领域,其有序、高效的展开和落实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还离不开各地村委会的努力参与和积极配合。从农村历次的土地改革来看,某种层面上看,村委会可以起着调节村庄公平,以此来补充中央政策本身不足的缓冲体系,以此来平衡其权益,化解各方矛盾。
  本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为视角,从村委会的地位和职能入手,梳理了惠州市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基本情况,论述了惠州市农村土地确权中村委会职能的现状,分析了惠州市农地确权工作中村委会的职能定位及其具体职能的行使,然后结合调研实际,指出了惠州市村委会在土地确权中的实际工作情况的职能定位偏差、工作效率低下以及职能行使失当三方面问题,并研究了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最后从村委会在土地确权时可以发挥的作用和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出发,针对性的提出了优化惠州市土地确权中村委会职能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明确村委会在土地确权中的角色定位,提高确权意识;提高村委会在土地确权工作方面的工作效率;加强对村委会确权工作的监督,明确职能划分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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