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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社会上的特殊性群体,在法律上拥有双重身份,既是国家公民又是受教育者。他们不仅享有在法律上的法定权利,而且享有受教育者应拥有的特殊法定权利。根据198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权利宣言》关于学习权的概念,学习权是大学生权利体系的核心和基础,主要内容包括阅读与写作、提出问题与思考问题、想象与创造、了解人的环境与编写历史、接受教育信息、发展个人和团体技能等一系列权利。据此,本文着重就我国大学生目前的学习权、学习自由权和发展权这三项权利的法理依据、现存问题与原因、如何依法依规保障问题作了初步探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