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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国家社会长远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频发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提出挑战。我们应当在当前未成年人审判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制定出一套系统而可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力求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挽救。本文试图以刑事审判程序为视角探寻未成年被告人的权利保障之路。第一部分,本文试图厘清未成年被告人的内涵。没有准确的概念界定就没有系统的研究分析。在此部分,本文从刑事被告人和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未成年人概念展开,分析得出他们的确切内涵,为后来的研究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探讨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渊源及意义。本文从对犯罪原因法理发展的历史轨道中探寻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依据,推动探讨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的权利保障理论研究的发展进步,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提供充足的法理依据。此外,未成年刑事审判程序的完善是实现刑事诉讼公正价值的需要,能真正地促进刑事诉讼谦抑理念的发展并切实落实我国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政策。第三部分,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立法方面,本文介绍了域外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在比较分析典型代表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瑞士的基础上考察出域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的特点与趋势,为我国的完善借鉴打下基础。从未成年人审判机构的设置来看,域外各国大都采用专业人士在专属机构审理的模式,且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一般采用分流的机制进行处理。尽管社会调查制度负责的主体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但各国普遍重视社会调查对少年量刑的参考作用。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当前立法的概况和不足。我国当前立法缺少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法律根据,没能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审判模式,特别是有关未成年人的审判机构,社会调查制度方面存在诸多漏洞。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应当逐步确立分案制度,朝向审判机构及人员专业化、社会调查系统化和审理方式人性化的方向发展的完善建议。总之,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立法规定散见于法规各处,直到现在我国还没有真正独立的少年刑事案件审判的专门机构和专属人员,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还处于建构探索阶段。我们应当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构建起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程序,推动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