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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社会上代孕现象日益增多,同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伦理难题。由于中国人长久以来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影响,对于不孕不育的某些家庭来说,无法生育自己的子女一直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他们只能通过非传统生育方式来“传宗接代”,以维持稳定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于是代孕行为就逐渐增多,成为社会发展的产物,而代孕协议即是附属产物,它们的出现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必然性。然而,目前我国在整体上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所面临的相关问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只有卫生部的部门规章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复函对部分问题作了规定。因此,如果能够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制,就不会让一些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继续钻法律的空子,也会让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法可依,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更好地保护后代的利益和提高公民的身体素质,从而减少纠纷,给更多家庭带来福音,因此对于认定代孕协议有效以及允许代孕合理使用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
本文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及民族传统,对无偿的完全代孕行为进行了探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关于代孕的基本理论,包括代孕的界定以及相关学说;第二章是关于代孕协议性质、代孕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代孕协议的内容问题,其中包括代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代孕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问题;第三章主要论述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问题,其中包括重要的亲子关系认定问题以及代孕产生的相关抚养赡养继承问题:第四章对代孕行为可能会引起的相关责任承担及赔偿问题进行了论述;第五章在借鉴了国内外的相关立法后,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代孕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