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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加快走入“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基数不断增长,已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然而,一方面我国却面临着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而另一方面受到传统观念束缚较为严重,使得“现金穷人,住房富人”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住房一直在家庭财富中占很大比重,但由于住房的位置固定性而无法在市场流通,无法快速实现自身价值,难以像其他流动性财产一样用来消费。“以房养老”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一方面,可以实现不动产住房的价值转换,提高老人的养老水平,另一方面拓宽了养老资金的来源渠道,可以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 在我国目前具备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基本条件下,本文以“以房养老”各参与者为主要视角,着重分析了“以房养老”业务中主要参与者借款人、贷款机构及政府机构各自的利益诉求和风险规避点,据此讨论在我国开展“以房养老”业务产品定价问题,并分析该业务的具体运行思路,即应该分为一级运作市场和二级运作市场。 具体而言,全文共分为六部分:首先阐明了开展“以房养老”的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其次对“以房养老”的概念进行了详细介绍,分析了其理论基础并介绍了其在我国的实践情况;第三部分主要从必要性和可能性两个角度出发分析了“以房养老”在我国推行的条件;第四部分着重从“以房养老”参与者角度分析了各个主要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点及风险规避点,指出产品定价是整个业务是否能够顺利开展的核心;第五部分对“以房养老”产品定价做出了讨论;第六部分讨论了在我国开展“以房养老”的具体运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