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离婚协议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所述离婚协议采狭义范畴即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不同意见的碰撞、摩擦、妥协直至取得合意的过程,它承载着当事人对离婚后果以及与之相应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合意。它的效力一定程度上受它的性质、合意影响,它性质特殊、合意主观性强,容易发生纠纷,而法律规定不协调、不统一的情况下,单靠笼统、模糊的司法解释远不能够解决离婚协议效力纠纷问题。《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出台了三次,但大量的离婚协议纠纷仍然存在,不同法院依据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往往对同一个案件中离婚协议的性质有着不同的定位,从而致使判决结果截然不同,此类现状实属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表现,亟待纠正、改善。因而,有必要通过完善相关的婚姻法律规范对离婚协议纠纷的法律适用给出明确的依据和指向;此外,为了更好的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与秩序价值,不妨探索在离婚协议生效的关键环节——登记离婚环节上采取预防措施,建立离婚协议纠纷预防体系。文章通过案件分析的方式分为四章对离婚协议的效力判定、离婚协议财产纠纷的法律适用、我国立法现状以及建立离婚协议纠纷预防体系进行分析:第一章,表述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并对案件焦点进行梳理;第二章,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本案离婚协议的效力判定,本案所涉财产纠纷适用的法律制度;第三章,由本案引发的思考,观察我国离婚协议适用法律的的司法实践和立法现状,对完善我国婚姻法律适用制度所作的思考;第四章,对完善我国相关婚姻法律制度的建议。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分析婚姻立法与司法解释之间、司法解释相互之间的矛盾或不相容之处,提出相关的婚姻法条款适用规范及建立预防离婚登记纠纷体系等可行措施以完善登记离婚法律制度。